中国液晶面板产业行业发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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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调整的有效保护率分析
对国内产业保护程度如何是政府在制定关税政策时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目前,通常用保护率来衡量关税对国内产业的保护度。
保护率分名义保护率和实际保护率。名义保护率虽相对简单明了,但由于存在中间产品,已不足以说明保护的真实程度,因为保护的结果必然会受到对加工环节保护的影响,而不仅受到最终产品本身保护的影响。此外,一个与进口品相竞争的行业,不但受对进口品所征关税的影响,还受对其所使用的进口原材料等征收关税的影响。即由于中间产品的存在,名义保护率已无法反映关税的资源配置效应。因此,本文主要借助有效保护率来分析液晶面板税率上调的效应。
与名义关税率相比,有效保护率考察的是生产的增值过程,衡量关税对某产业的生产过程造成的影响,各产业有效保护率的不同造成各产品国内生产成本不同,因此是一个更好的指明资源流向的指标。
据了解,作为主要中间品的液晶玻璃基板和液晶显示屏背光模组的光学软件各约占液晶面板总成本的60%和20%;2012年和2013年,我国对液晶玻璃基板和光学软件分别实施4%和2%的暂定进口税率,而液晶面板名义保护率提高2个百分点,则有效保护率提高10个百分点。测算结果显示,最终品高关税和对中间品低关税可提高有效保护度;但在投入产出系数较大的条件下,中间品税率高于最终品税率将降低有效保护度,甚至导致负保护。因此,中国通过调高液晶面板税率以保护和发展国内产业时,须注意调整和优化其中间品税率,避免削弱有效保护效应,甚至出现负效应。
有学者和业内人士指出,液晶面板税率上调会提高液晶面板价格,将在一定的时期内对国产电视整机厂商造成较大压力,对此需深入分析。
根据《关税税则》,我国的液晶显示器彩色模拟电视接收机、数字电视接收机和其他电视接收机的进口关税税率均为30%。据发改委统计,2001年~2006年,面板成本占彩电生产成本的80%,近年虽有所回落,亦有七成左右;另一重要中间品LED发光二级管的投入产出比约为10%,我国对其实行最低税率0%。据此测算,液晶面板进口税率提高2个百分点,虽可使彩色液晶电视机的有效保护率降低7个百分点,但相对于总体保护度而言降幅有限,即液晶电视整机行业会受到液晶面板税率上调的不利影响,但幅度有限。如果考虑到关税保护的动态效应――幼稚产业液晶面板业在关税保护下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效率不断提升,成本和价格逐步下降,则彩电中间投入成本将逐步降低,从而有助于提升彩电业的竞争力,即彩电业在经历阵痛后将可能赢得持续发展优势。
自2009年始,我国一直采用梯形关税结构对液晶彩电业实施保护,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液晶彩电产量、出口量和出口额快速增长,占彩电总量的比重稳步提高,如2009年~2011年,产量由4155万台升至10344.7万台,出口量由3965.4万台升至5393.8万台,出口金额由93.86亿美元升至126.66亿美元,表明梯形关税结构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产业保护效应。
但必须注意,梯形关税结构有可能与国家产业政策相悖,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对最终品的高保护会刺激大量边际生产者加入到最终品的生产中,造成最终品行业低效率扩张,而中间品行业往往因得不到有效保护而发展缓慢。如液晶彩电生产规模急剧扩张,并已出现产能过剩,而中间品液晶面板则一直严重依赖进口,2012年液晶面板进口依存度高达80%,且加工贸易进口盛行,而液晶面板上游配件(如半导体晶元、玻璃基板和芯片等)的进口依存度更高。因此,我国应力争避免重蹈彩电业覆辙,在通过提高税率保护液晶面板业的同时,应注重对上游配件产业的保护和支持,以切实提高液晶面板的国产化率,优化产业结构。
“缺屏之痛”促使进口税率调整
前些年,为降低液晶显示板的进口成本、支持国内彩电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我国对部分进口的不含背光模组的液晶面板执行较低的暂定税率,如2009年将26英寸及以上不含背光模组的液晶显示板税率调整为3%,其他液晶显示板税率为5%;2011年,32英寸以下税率为5%,32英寸及以上税率为3%。这些措施对我国液晶彩电业的迅速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同时核心部件液晶显示板却因保护缺失而发展滞后,严重依赖进口,长期的“缺屏之痛”也反向制约了彩电行业发展。
彩电业发展导致对液晶面板需求的增加,并引导资本流向液晶面板产业。数年间,国内多条液晶面板生产线相继上马,液晶面板市场供求状况发生变化,国内液晶面板产业开始崭露头角,且具备了幼稚产业特性,理应加以适度保护。
由此,为保护国内幼稚产业,降低相关产品对外依存度,推动液晶电视业可持续发展,财政部发出通知:自2012年4月1日起,对进口32英寸及以上不含背光模组的液晶显示板恢复执行5%的最惠国进口税率,以提高对国内液晶面板产业的保护,刺激国内整机厂商采购国产面板,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进口税率调整的均衡效应分析
所谓进口关税局部均衡效应分析,是在假定其他市场和商品价格供求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只分析课税商品的价格和数量变化及其税收归宿,即只研究课税商品的市场,而不研究税收对其他市场的影响,对此使用大国模型进行分析。
大国进口关税均衡理论认为,调高进口税率将具有如下静态局部均衡效应。价格效应:降低液晶面板世界价格(进口价格)、提高国内销售价格;需求效应:随着国内价格上升,国内需求下降,消费者福利下降,即会提高液晶面板直接消费者――国内下游厂商(如彩电厂商)的中间投入品成本,加大其竞争压力,造成其巨额福利损失,并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即提高国内下游厂商的成本和价格,进一步降低最终消费者的福利水平;生产效应(保护效应):随着国内价格上升,国内产量上升,生产者福利上升;贸易效应:随着国内需求下降和供给上升,进口量和进口依存度下降;财政效应:征收关税将增加关税收入,即政府财政收入上升;总福利效应:存在不确定性,主要取决于征税前贸易均衡条件下两国的供给量和需求量、供给和需求弹性。
静态局部均衡效应分析表明,通过调高进口税率来保护国内产业,可能需承受总福利效应不确定风险;但国内产业如能在保护期内扩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则可将关税的负面效应控制在最低限度甚至消除,以获得动态福利收益。但动态福利效应能否实现,关键在于国内厂商能否在合理的保护期内扩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因此,在对某产业实行国内保护的同时,需采取支持研发、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强化竞争等方式提高国内厂商的技术和生产效率。[!--empirenews.page--]
通常,征收关税,除对进口品及替代品产生影响外,还通过国内相对价格的改变,导致生产要素在贸易品部门和非贸易品部门、进口替代部门和出口部门、上游产业和下游产业间转移,从而影响进口国国内生产和消费的一般均衡。
液晶面板税率上调会导致液晶面板国内相对价格上升,使液晶面板所密集使用的要素的所有者收入提高,进而导致投资增量和资产存量向液晶面板业倾斜,最终实现调整产业结构的目的;提高液晶面板国内价格、国内产量,并加大对中间品的需求,该需求将通过扩大进口和/或扩大国内生产来满足;提高下游厂商(如液晶电视生产商)的投入成本和产品价格,影响其产量、销量、国际竞争力和发展;增加社会成本,造成社会福利损失,如新消费点所处的无差异曲线低于初始消费点所处的无差异曲线。
税率调整效应的实证分析
自2012年4月液晶面板税率调整以来,液晶面板进口价格呈下降趋势。如2009年~2012年的进口单价分别为19.01美元、18.71美元、16.73美元和13.92美元;2012年一至四季度的进口单价分别为15.59美元、15.67美元、12.54美元和13.10美元。
同期,液晶面板进口量则呈现先增后降态势。2012年一至四季度液晶面板进口量分别为6.7亿块、7.4亿块、11.1亿块和11亿块,仅第四季度环比小幅下降。之所以同理论分析相悖,可能有如下原因。
一是液晶面板进口需求弹性较低,液晶面板进口主要取决于国内生产需要而非进口成本,即液晶电视机产量增加(如2012年第一至第三季度产量同比增加17.27%、13.32%和5.18%)带来液晶面板需求增加,而2012年第四季度液晶电视机生产负增长6.82%,则伴随着液晶显示板进口量的下滑。
二是液晶面板进口结构有所调整。即32英寸及以上液晶面板因税率上调而进口量下降;32英寸以下液晶面板因维持低税率而呈现出相对优势,导致进口量增加,且增幅超过大尺寸液晶面板下降幅度,导致总体进口量增加;而小尺寸液晶面板因单价较低,使得液晶面板整体进口单价呈下降趋势;
三是关税调整效应存在滞后。即签订合同到实际进口间存在滞后,新政实施初期的进口,其合同可能在新政实施前就已签订,只能执行原先价格和数量;但2012年第四季度进口已出现下降,表明进口关税上调的效应逐渐显现。
应当看到,我国液晶面板产业竞争力正在逐步提升。2012年第二季度起,国内液晶面板价格开始上升,如32英寸、40英寸和42英寸等电视液晶面板价格开始上扬;京东方8.5代线大量生产的32英寸液晶面板,OpenCellTypical型号已从2012年3月的98美元上涨至10月下旬的104美元,并进一步上涨到11月下旬的106美元。
受益于关税调高,国内液晶面板业,特别是重点保护的电视面板业产量快速增长。《2012年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公报》称,2012年我国液晶面板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10%,国内电视面板供应自给率突破20%;群智咨询预计,2013年中国电视面板出货量预计同比增长49.6%,全球市场占有率达16.2%;赛迪智库预计,2013年和2015年我国液晶电视面板自给率有望达40%和60%;企业方面,京东方已跃至全球液晶面板业第六位,并可能跻身第五位;2012年12月,华星光电32英寸液晶面板产品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外供比例达60%。
2012年初,国内面板企业开始回暖,到三季度,业绩均开始转正,扭转连年亏损局面。出于关税调整后保住市场份额的考量,国际巨头也加速向国内转移生产线,龙飞光电昆山、三星苏州和LGDisplay广州等8.5代线均在2012年开工建设;京东方的重庆和合肥鑫晟等8.5代线亦将在2013年开工建设。
但也须注意,液晶面板名义和有效关税保护率上调,可能引发液晶面板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大量进口液晶玻璃基板等中间品,大量出口液晶面板制成品,如2012年第三季度,液晶面板出口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一举突破十亿块(百亿美元),较液晶玻璃基板进口滞后一个月,在一定程度上凸显液晶面板加工贸易特性。
关税有效保护率分析表明,调高32英寸及以上液晶面板名义税率,将导致国内液晶电视产业承受压力,对其生产、销售将产生不利影响。正如创维集团方面表示,关税调整对电视整机厂商最大的影响是成本上涨――面板采购占整机成本的70%以上,液晶面板税率上调2%,对电视生产商造成的成本压力不小。受液晶面板关税调整滞后效应影响,国内液晶电视产量在保持一段时间的增长后,已于2012年第四季度出现负增长。
2012年,中国液晶电视出口量逐季增大,但第三、四季度已同比下降5.99%和2.74%,降幅有限,符合液晶电视有效关税保护率分析所得结论。
综上,借助有效关税保护率和进口关税均衡理论,运用2012年相关数据分析表明,通过上调进口税率以保护和发展国内液晶业的政策目标已开始逐步实现,但还存在如下须注意的问题:不断调整和优化液晶玻璃基板、光学软件等中间品的税率,避免因关税结构不合理而降低政策保护效应,甚至导致负保护,或催生液晶面板加工贸易激增,而重蹈彩电业核心零部件等中间品对外高依存的覆辙,难以切实发展国内产业和提升产业结构;对液晶面板业,甚至其核心零部件业实行多种优惠措施,鼓励投入研发、扩大规模并提高生产效率和国际竞争力,以尽早实现关税保护的动态均衡效应,降低甚至消除关税保护的负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