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拦截不良品 国内LED灯出口吃闭门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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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半导体照明网讯 欧盟《LED照明产品最新能效规定》9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欧盟《LED照明产品最新能效规定》,灯和灯具的CEMark要求在LVD指令和EMC指令的基础上,新增ErP(EU)No1194/2012指令和能效标签(EU)No874/2012指令,对于LED灯及其设备的功能性、安全性、能效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指令将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3年9月1日,第二阶段2014年9月1日,第三阶段2016年9月1日,在不同阶段,对相关产品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至此,出口欧洲的LED企业进入新的挑战期。
新旧规并行非取代关系出口企压力成倍增长(EU)No1194/2012和(EU)No874/2012这两项欧盟指令,是欧洲第一次正式地、系统地对LED照明产品能效进行规范,但是却显得姗姗来迟,直到2012年9月和12月才批准,关于这两条指令与之前规定的不同,记者咨询了数位专家,参考了多方讲解,总结出:很多厂家认为(EU)No1194/2012是新版的ErP指令,是对旧版指令(EC)No244/2009的改进或取代。这是不正确的理解,首先(EU)No1194/2012和(EC)No244/2009指令都是框架指令(EC)No125/2009下的执行指令,它们的关系是并行的,不存在谁取代谁的问题;其次它们只是出版的时间先后不同,这是由指令制定过程决定的,但完全不是更新或取代的关系,也就不存在新版指令、旧版指令的说法;再者,它们针对的产品是不同的,就算有一部分是相同的,如非定向LED灯,但测试要求也是不同的,而这时针对这种产品就需要同时用到两个指令。了解(EU)No1194/2012指令需先清晰两个概念,定向灯和非定向灯。“定向灯”指的是在πsr(相当于120°锥角)的立体锥角范围内具有80%光输出的灯,“非定向灯”指的是定向灯以外的灯。通俗地讲,有反射杯或罩的灯泡一般都是定向灯,球泡、烛形泡之类的都是非定向灯。(EU)No1194/2012是针对非定向灯的,因此非定向的灯泡也是包含在该指令里的,但是该指令针对非定向的LED灯泡也只有光效要求。(EU)No1194/2012指令针对的也是定向灯,LED灯(包括定向和非定向的)及其相关设备(包括灯具和控制器)。(EU)No874/2012于2012年7月12日正式出版发行,根据其实施细则要求,该能效标签指令将于2013年9月1日取代原先的能效标签指令98/11/EC。新指令对能耗等级的计算方式和以前完全不同,并且以前所有卤素灯、节能灯、LED灯的能耗等级的标识方法也将换全新标识。由于增加了LED光源,其等级划分更细致,增加了A+与A++两个级别,删去了以前的F与G等级,而且增加了供应商名字或商标、型号信息,多了年能量消耗数字,设计与冰箱、空调等耗能产品更加一致。(EU)No874/2012在新的标签指令中,也增加了关于灯具的标签要求:使用不可更换LED模块的灯具;使用符合能效等级的普通灯泡的灯具(按出货时带与不带灯泡区分,有不同的要求);同时带不可更换LED模块及可更换普通灯泡的灯具(按出货时带与不带灯泡区分,有不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