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知《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LED半导体照明网讯 日前获悉,实施了十余载的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即将废止,新版的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将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消息一出,引发全行业广泛关注。
据了解,新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以下简称“《标准》”)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编制、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并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是我国针对室内功能照明设计批准发布的基础性通用标准,对提高照明水平和照明质量,推动照明技术领域的科技进步,实施绿色照明具有重要作用。
新《标准》不仅对照明行业发展有巨大促进作用,为照明行业相关企业和具体执行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标准规范尺度,还将有利于城乡建筑照明的未来发展,使城乡建筑照明得以大大改观。
那么,新《标准》是在何种背景下加以修订的?修订过程如何?更侧重于哪些方面?与原标准的不同之处有哪些?修订和新增了哪些与LED有关的内容,原因何在?对LED企业、设计者、工程商等会有怎样的影响?各方又该如何应对?日前,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与环境节能研究院副院长赵建平。
标准必须跟上产业发展步伐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是建筑工程设计师设计应用照明电气最重要的一部标准,包括各类建筑照明设计的数量指标(如照度)、质量指标(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光源颜色、显色性、反射比等)、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照明配电及控制等,涵盖了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照明标准和节能标准,对促进照明科技进步和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具有重要作用。
据赵建平介绍,新《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1]17号文:《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基础上修订完成的。而照明节能部分则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组织主编单位完成。
新《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以及工业建筑的室内照明设计,其中公共建筑包括图书馆建筑、办公建筑、商店建筑、观演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教育建筑、博览建筑、会展建筑、交通建筑、金融建筑、体育建筑等。此外,新《标准》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以及二次装修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其照明设计也均应符合标准各项规定的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