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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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8月1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5日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计划将募投项目“无缝贴合触显一体化模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吉安市吉州区;将“触摸屏盖板玻璃项目”分两期投资建设,一期项目实施地点仍位于泰和县工业园区,二期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吉安市井冈山经济开发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7),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金额20%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使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同意江西合力泰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金额20%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8),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