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PPP模式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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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全国两会采访发现,代表委员们纷纷通过提交提案、议案等方式为PPP立法“鼓与呼”,意在规范推进PPP落地。作为一种公私合作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机制,PPP模式在2015年得到空前发展。2015,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地方政府积极跟进,纷纷推出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PPP项目,而目前国内LED户外照明也大部分采用PPP模式来运作。
PPP项目落地情况不理想
据获悉,目前财政部条法司和财政部金融司正在积极调研、加快推进PPP立法相关工作。而近期由财政部PPP中心、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等机构密集召开的PPP立法研讨会也释放出鲜明的信号:PPP立法工作已经驶入“快车道”。
在2016年全国两会采访发现,代表委员们纷纷通过提交提案、议案等方式为PPP立法“鼓与呼”,意在规范推进PPP落地。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关于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提案称,近年来,决策层大力倡导PPP模式,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响应。但地方政府在推广PPP面临“观念认识转变难、规范推广运用难、社会资本寻求难、工作协调推进难、操作实施过程难、传统银行融资渠道通畅难”等困难。
提案指出,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是主要问题之一。提案称,目前,我国尚没有关于PPP的统一法律法规和规范。当前的规则设置常常一刀切,缺乏针对性和具体性。主管部门在各自管理范围内做出的规定,大多仅限于某个行业、缺乏全局性和系统性;有的法规过多重视自身管理的需要、导致部门法规间存在冲突,难以有效衔接。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华元提交的《关于加快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立法》的议案称,国家发改委及财政部列为推介、示范的2762个PPP项目,拟投资额达4.95万亿元,但签约率仅20%左右,PPP项目落地情况不理想,不能满足当前大量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需求,既影响了国民生活的便利和满意程度,也不利于国家经济发展。这一现象反映,在PPP模式快速发展的当下,现有规章制度存在缺陷和不足。
陈华元认为,当前系列规章及制度的效力层次低下,多为国务院或地方性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尚未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
PPP模式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更合理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意见》明确了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工作要求,全国各地正大力推广PPP模式。PPP的模式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建设城市,简单说,可以使得智慧城市照明建设更有效率、更合理化。
城市智慧照明建设是一个庞大而又系统的工程,那么为何PPP模式在其建设中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推广与应用?
首先,实施城市智慧照明PPP项目,对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创新中国城市发展模式,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增加公共资源有效供给意义重大。
其次,实施智慧照明PPP项目,能够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体制机制变革机遇。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赋予社会资本更多的参与空间和投资机会,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扩展企业发展空间。同时面对基础设施投资“欠账”的局面,采用PPP模式建设智慧照明项目将有力支持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
第三,智慧照明PPP合作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政府现有支出,减轻政府城市照明运营维护方面的财政支出压力,可以有效降低政府债务负担,系统性优化债务结构。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照明建设越来越注重于城市的形象,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的要求和数量不断增加,各级政府和市民对城市的建设、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提出更高的要求,而现有城市照明监控管理系统缺乏灵活的智能化控制手段,难于及时、准确掌握路灯设备的安全工作状态,更难实现路灯的精细化节能管理,已远远不能满足城市灯饰工程发展与管理的需要,更不能响应国家关于建设智慧型城市发展要求,因此,城市智慧路灯系统改造势在必行。
据了解,目前国内LED户外照明多采用PPP模式来运作。由于LED照明系统集成了模组、电源、控制系统等,需要专业的团队维护,这样有可能催生工程领域的延伸服务,形成固定收入。而PPP模式作为政府未来推动购买服务的内容,LED照明企业还需要在产品和服务上不断创新。
相信随着国家对智慧城市的大力推进,智慧城市照明建设将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PPP模式下的智慧城市照明建设可以更高效的树立信息化的城市理念,提升城市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