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应走“低碳”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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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亮化一度被认为是体现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名片”,各地争相打造流光溢彩的“不夜城”。然而,在大力倡导低碳经济的今天,城市照明却逐渐被人们以另外一种形式关注。在刚刚结束不久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语出惊人:城市亮化浪费惊人,应该叫停。
政协委员提醒反思“亮化热”
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在《城市亮化违背建设“节约型社会”宗旨》的提案中指出,一个三峡电站发的电,还不够全国夜景照明用。而一些景观照明灯价格不菲,几千到几万元不等,有些进口灯甚至高达十几万元,每年的运行和维护费用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
冯世良认为,搞亮化工程的出发点应该是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可以追求繁荣但不应该奢华。他表示,即使经济十分发达、能源相对充裕的国家也非常注重节约能源,像纽约、东京、巴黎等发达城市的亮化也不及我国某些大城市。那么仍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是不是应该好好反思正愈演愈烈的“亮化热”?
我国的亮化要以节能为主,照明要实事求是从功能需要出发。在冯世良看来,维持照明基本功能是必要的,主要通行街道要保证亮度;而装饰性灯光则应符合“美”的功能,体现文化修养和文化氛围,同时要考虑财力和国家资源状况。
城市照明的“超标”与“不达标”
在冯世良委员的提案中引用了一句百姓的俗语:“繁华大街亮晶晶,凄凉小巷暗昏昏”。这真实地反映了一些城市的照明现状:在城市的主干道,道路照明远远超过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道路两边的建筑物也大量使用泛光照明,加之各种霓虹灯、景观灯,一片色彩斑斓,照明显然大大“超标”;而在一些背街小巷,“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现象依然存在,基本的照明甚至无法保障,道路照明尚不“达标”,给百姓的出行和生活造成了不便。而如果将一些中心城市和偏远郊区甚至农村的道路照明相比,这种差距则更为明显。
实际上,无论是城市道路照明,还是夜景照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都已经出台了相应的设计标准和规范,对照明评价指标、照明设计、照明节能、光污染的限制、照明供配电与安全等进行了规定。但是很多地区对此并没有严格执行,这也是导致一些城市景观照明“超标”或者是“不达标”的主要原因。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因此,针对道路照明破损、缺失等问题,相关部门需要认真面对,及早改善;而对于一些中心城市、繁华街区,超标准、大规模的亮化工程同样也需要科学规划,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这一方面是由于过度亮化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不符合节能减排的理念和低碳的要求。正如冯世良所说,我国依然是电力供应紧张的国家,在用电高峰期,不得不采取限制工业用电的办法来保证居民日常所需,而且,中国还有很多百姓连照明的基本需求都无法满足。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还在搞这种“虚架子”,令人费解。另外一方面,一些城市耗费了大量能源打造的城市亮化工程,却并没有让城市得到美化,反而造成了污染。
景观照明需要美学指导
景观照明设计是一门科学,和谐的景观照明并不是越亮越好,而是能够凸显城市的文化和氛围。复旦大学陈大华教授的一段经历在行业内曾被多次提起,他曾经参与上海外滩夜景规划设计,在这个过程中,设计团队三次降低灯光亮度以实现照明效果,结果现在的外滩照明恰到好处,与环境非常和谐。其实,照明行业的专家已经在这一问题上达成了一致:要避免景观照明无序发展和过度发展。因为,过度亮化不但不能给一个城市“增光添彩”,反而破坏了城市景观的整体美感,而且造成的严重光污染会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也会影响人和其他生物的生理健康。这就需要相关的政府部门在建设城市照明过程中,不要“拍脑袋”决策,也不能想当然地认为花钱越多效果越好。城市照明需要专业人士的参与,需要整体的规划和设计。
目前,已经有一些城市把夜景照明与城市规划结合在一起,根据城市特点制定了城市照明发展总体规划,使整个城市夜间照明重点突出、特色明显。当然,只有规划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更需要的是执行力。业内人士指出,一方面要加强光环境管理,进行光环境功能划分;一方面要严格按照规范设计标准运行,这才是城市照明的“低碳”之路。
小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