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庭锦:推广节能灯还需更加方便居民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2009年7月,海南省正式启动100万只节能灯推广工作。节能灯销售实行国家和省两级财政补贴,居民用户按节能灯中标协议价格补贴75%,大宗用户按节能灯中标协议价格补贴50%。政协委员郑庭锦认为,实行了这项政策,解决了使用节能灯省电不省钱的问题。
如果平均按一天“点灯”5个钟头计算,11瓦节能灯一年用电不到20度,而60瓦的普通白炽灯一年要用电110度,节能灯和白炽灯相比省了90度电。据测算,通过本次推广100万只节能灯,每年可为我省节约用电0.8亿度,节约标准煤3万吨,可减排8万吨二氧化碳。因此,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政协委员郑庭锦提出,此次推广活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市县不够重视节能灯推广,未能及时进行宣传,少数居委会甚至没有开展宣传活动,导致部分地区居民未能及时获取节能灯申购信息,特别是农村,许多农民根本不知道有这种政策;二是申购节能灯的措施还不够便民,有些单位收到相关的通知后,不知道如何办理,竟将该通知束之高阁,没有开展申购活动,群众无法购买;三是大宗用户积极申购财政补贴节能灯,其中海南美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省财政厅、海南矿业联合有限公司、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南吉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文昌市商务局等单位申购数量均超过3000只,相比之下,普通老百姓的购买就差得多了。因此全省各市县区及洋浦地区中,只有白沙、海口、文昌、五指山、三亚、琼中、澄迈、定安、昌江、屯昌等10个市县超额完成推广任务;临高、陵水、东方、儋州、琼海等5个市县完成推广数量不足60%,其中临高、陵水完成推广数量不足40%。
开展节能灯推广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必须坚持,同时还应加大宣传力度,并采取更加便民的措施。郑庭锦建议:
一、财政补贴节能灯的政策应坚持至少数年,虽然会增加财政的一点负担,但节能减排的意义重大。
二、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在各媒体上开展宣传,还应要求各单位都要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
三、要让各单位、各居委会的负责同志充分了解申购节能灯的程序、具体办法。最好是制作有关申购节能灯的表格,由各单位、各居委会组织其职工、居民填写,就近购买。
四、鉴于普通老百姓都是临时性的购买,即是灯具坏了才买,因此,应采取更加便民、可行的措施,让居民持本地身份证便可以就近购买1至2只政策优惠的节能灯泡。这样,推广节能灯的效果会更好。
作者:杨婷婷
冯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