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竞争严重制约照明电器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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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朝阳产业”之称的国产照明电器产业,近10年来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递增,实现年销售额1800亿元,产品1/3出口,远销到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催生了一大批知名品牌和企业。但这种发展势头,却难掩企业以低价竞争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再加上以欧司朗、飞利浦、GE、TCP、环球迈特等为代表的跨国公司对我国照明电器市场本土化生产和销售力度的加大,国产照明电器生产企业的产值、利润率与市场份额增长率明显放缓。
如何从质量提升入手,增强全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竞争力,眼下正考验着国产照明电器行业。据悉,导致我国照明电器行业低价劣质产品大量充斥市场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许多中小企业现阶段还处在原始积累时期,他们利用消费者在识别优劣照明电器产品知识上的不足、第三方检验监督机构尚存漏洞和真空的机会,让大量低价劣质产品挤进市场;二是不少企业虽然持有3C认证证书,并获得了专业机构对送检样品的合格证明,但他们为了获得更大利润,往往将偷工减料的不合格产品输往市场。这种现状,致使以雷士等为代表的想走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国际化发展道路的企业,不得不面临低价竞争的尴尬局面;而另一些有条件和能力生产好产品的企业也不得不陷入价格越低—利润越薄—成本越降—质量越低的恶性竞争中,且不愿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投入。
在产品出口市场,由于受产品质量和价格的制约,近几年来,我国照明电器在欧美市场经常遇到质量索赔和反倾销的围堵,比如2008年,欧盟就对产自中国的照明电器采取了反倾销调查,此举使国内不少走以质取胜道路的企业也受到了牵连。
目前,我国照明电器产品质劣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首先是功率不足。很多劣质产品生产企业在广告宣传、标识、外观、包装、规格尺寸上均保持与品牌产品生产企业一样,甚至做得更能吸引顾客的眼球,但这些企业往往以低功率的方式降低生产成本,因为功率大小与生产成本关系密切。照明电器有效功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灯管电压、电流、使用寿命、照度、能效指标效果的好坏。而这些性能指标的好坏,消费者在购买时凭肉眼是无法辨识的。其次是功率因数低。此举也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因为功率因素与谐波含量成反比,而谐波含量直接影响到电网的供电质量和供电效率。第三是不具备EMC抗雷击浪涌的功能。眼下,市场上销售的不少照明电器,如卤素石英灯具、低压电源变换器等,其性能往往不具备EMC抗雷击浪涌的要求,从而对电网安全、电器可靠性和使用寿命及用户的使用安全产生影响和危害。第四是产品的使用寿命短。很多厂商打着节能的名义,但在产品的设计上又不符合荧光灯的发光机理,而且采用低价劣质的原材料降低工艺、生产及管理成本,致使其生产的产品在用了不久,就出现两头发黑严重直至光衰到寿命终结。
要想改变上述现状,就必须要从全行业质量提升方面寻找突破口。这除了需要企业不断强化危机意识,将打造高质量的产品和有影响力的品牌作为发展的关键外,还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完善该产业标准规范,并不断创新提高该产品的快速检验技术和手段等。
冯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