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品牌企业要妥善处理利益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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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行业的发展越来越成熟,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各个品牌企业都根据企业自身的产品和经营思路制定不同的市场运营模式。比如灯饰企业采用加盟连锁模式的较多,商业照明采用运营中心加工程的模式较多,家居照明采用物流中心模式的较多,近几年也出现了分公司模式运营。其实每个企业不论采用哪种模式,只要解决了经营权、所有权、利益分配和平等合作关系就能达到双赢的目的,企业和商家才能同时做大做强。
从根本上说,效益、权利、公平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首先,效益、功用与权利、公平都是反映一定社会主体需要的价值,是历史的、具体的、阶级的,具有主观性;其次,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就同一个人或同一部分人来说,权利是效益和功用的形式,效益和功用是其权利的具体内容。普儒瑟和特雷诺主要是根据公平理论,从消费者在受到缺陷产品伤害之后所应享有得到赔偿的权利,证明疏忽责任应让位严格责任。
天朗集团TNV天丽仕照明目前所采用的模式是物流中心模式,我们企业的职责是要引导商家向更大、更高事业去发展,支持商家做大做强,利用我们的资源和优势帮助商家建设团队、建立后台及运营体系,用我们的团队给商家开拓分销渠道,并快速把商家的库存货物流通分销到各个销售网点,最后通过终端销售模式把产品流通到消费者手里。我们所做的事是全程主动为物流做好保姆式的服务运营工作。物流在做好库存后,以配送和服务为核心。同时配合厂家团队下市场开拓。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始终以厂方人员为核心,厂方为主导方,商家为配合方。因此天丽仕与商家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双赢是共同目的。
(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