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白炽灯禁售生效日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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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能源部已发布一项规定,将最初于2010年12月宣布的墨西哥禁售40和60瓦白炽灯的禁令的生效日期从201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14年12月31日。
该禁令适用于40瓦或60瓦,功率少于17.44 lm/w(流明/瓦)或14 lm/w(使用修正光谱的灯泡为13.09 lm/w或14 lm/w)的灯泡。推迟后能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时间过渡到紧凑型荧光灯(CFLs)和其他比CFLs更昂贵类型的照明。墨西哥从2011年12月31日起禁止销售通用型100瓦或以上白炽灯,和能效低于20.69 lm/w(或使用修正光谱15.53 lm/w)的灯泡。同样,75瓦或以上,能效低于19.81 lm/w(使用修正光谱14.86 lm/w的灯泡)的白炽灯从2012年12月31日起被禁。
近期的法规还将第二阶段(更为严格)白炽灯、卤素和自镇流CFLs的最低能效标准实施日期从2014年12月延期至2019年1月1日,第三阶段(愈加严格)这些产品的最低能效标准实施日期则从2015年12月延期至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