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市场有限度对外开放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日前外电透露了一份外商投资中国电信业的有关规定草案,业内指该草案规
定合资的外国电信公司须为至少有两年营收额逾一百亿美元的公司,是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但这早
已是中国有关方面的底线,因为中国需要保护自身的电信业。
据香港
媒体报道,加入WTO对中国电信服务业冲击的大小,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国内电信市场对外开放
的程度;二是主要电信服务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其中电信市场对外
开放程度有限,电信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主要根据叁个国际协议:(1)1994年关贸总协定各成员国
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2)《服务贸易总协定》之《电信服务附录》;(3)1997年2月部分
WTO成员国达成并签署的WTO《基础电信协议》。这叁个协议确定了电信服务贸易必须遵循的一般
原则,如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国民待遇、政策透明度等。在《基础电信协议》附属的减让表
中,对各成员国国内电信市场开放的业务、时间进度和程度做了明确规定。
议》签字国,但根据一些国家在签署《基础电信协议》时作出的开放许诺,以及中美关于中国加入
WTO谈判有关中国电信市场开放的协议,基本上可以勾画出加入WTO后中国电信服务市场对外开放
的基本框架。这个框架表明:(1)开放是逐渐的,外资进入要受开放的时间、地域安排限制。外资
进入必须遵循时间、地域安排。
(2)必须合资,
外资不能以独资形式在中国开展任何电信业务。外资要想在中国电信市场取得投资资格,首先必须
找到中方合作伙伴。
(3)对合资企业外资比例有
严格限制。外资进入的规模和增长速度要受合资企业中资规模和增长速度的限制。
因此,外资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大规模涌入,中国电信服务
业还有一定的发展与准备的馀地。
将会出现大批
独资中企外企、外资不能成为中国电信市场的竞争主体。
投资建立自己的分公司,因此,加入WTO后,中国电信市场不会出现跨国电信企业同中国国内电信
企业直接展开竞争的局面。受合资比例限制,外资很难取得对电信企业的绝对支配地位,很难控制
企业的经营行为。外资想要发展,就必须首先让中资发展。因此,外资和中资主要是“伙伴”关
系,不是对手关系。
外资受到合资比例限制,中
资并没有受到限制。考虑到国内电信市场的巨大容量,在外资进入、出现合资企业的同时,还会出
现大批中资独资企业。因此,未来中国电信市场的竞争将是中资企业与合资企业;中资企业与中资
企业;合资企业与合资企业间的竞争,不会出现中资和外资企业的直接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