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条例出台令外资投资方向更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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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日前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其中首次明确对增值电信业
务含义作出规定,为外商投资中国电信业开辟了新的前景.
据外电报道,
增值电信业务包括互联网接入和信息服务,电子邮件,语音信箱,数据交换,增值传真和可视电话会
议服务等.此外,条例所界定的"基础电信业务"中包含"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条款,可能意味着移动
和固网电话运营商可向包括外资和中国私企在内的第三方出租闲置网络容量.
条例内容作出更多限制.
不过,该条例并未对外资投资管理作出详细规
定;中国曾承诺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前予以公布.
但增值电信业务
的明确界定,令中国已满足加入WTO的一个重要条件,亦使投资者对电信业投资方向更为明
确.
该条例另一引人注目之处在于,允许国内私营企业经营增值电信业
务,以打破该行业的国营垄断局面.
该条例将电信产业分成"基础电信业
务"与"增值电信业务".
根据中国与美国和欧盟达成的WTO协议,中国对外
资开放基础电信业务的速度将较增值业务缓慢.
该条例规定,提供基础电
信业务的企业需经监管当局批准,且国有股权须不少于51%.这料将降低外资兴趣.
条例
还规定,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和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将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