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站登载新闻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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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10日开始,为规范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维护互联网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合法性,市政府新闻办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
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授权,即日起开始受理北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站从事登
载新闻业务的资格申请。
符合《暂行规定》要求的网站可在市政府新闻办网站(www.Beijing.Org.Cn)上进行在线
申请,填写递交有关材料,在收到市政府新闻办的电子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后,再递交书面申报材
料。详细情况可在市政府新闻办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67102230。
在《暂行规定》施行前北京地区已经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网站,应当在《暂行规定》施行之日
起60日之内办理相应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