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官员解释:电信为何关门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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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用事业领域,开放的姿态是必要的。现代社会日益发达的媒体,给各种意见提供了互
动的平台。但是在媒体的讨论中,我们很少听到官员的声音。官员的沉默,往往使交流变成了抱
怨。目前百姓对某些行业的抵触情绪,很大程度上,就缘于官员们对其意见的漠然。
开口说话有什么不好?困惑大家解,办法大家想,实在难办也能落个理解,干吗非憋着,
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
除去一些违反原则的问题,交流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下面刊登的是电信和邮政部门两位官
员的专访。作为意见的一种,它等待你理性的互动。
10月30日,本报《青年话题》版发表了杨亮庆的《价格听证制度的灵魂是公开性》一文,
信息产业部新闻处王立健副处长读后表示有话要说———
我不是反驳杨亮庆文章的观点,而是想从另一个角度贡献自己的看法。杨的理论是“理想
化”的。这种“理想”也是政府的初衷,政府的工作效率及透明度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但
仅有好的理想是不够的,还要有达到理想的正确路径。
“政府”与“学者”的最大区别是,学者可以根据一些道理、原则去“套”现实,可以自
由发表言论,批评其对错,对可能产生的结果,学者可以不承担责任;但政府不光要有对错的比
较,还要考虑到各种后果,考虑可操作程度,且要对各种结果估计到、负责任。这才是负责任的政
府。政府在决策时,不可能像学者那样轻松。
我们也曾建议过很多学者专家,能否在此类问题上多进行“换位思考”,多提建设性意
见。
首先,电信资费牵涉到千家万户,电信业与国民经济紧密相连,如果一个价格政策讨论得
沸沸扬扬,完全公开化了,但最后决策没有执行,是否会给近期的国民经济带来冲击?
第二,企业特别是主营电信的企业,如果其某方面运营价格的议论沸沸扬扬,甚至有某种
意见占了上风,公开之后,这家企业如果是上市企业,其股票是否因此会产生震荡?
政府要对百姓、企业和今后的社会稳定发展负责任,政府就要在公开性、稳定性、办事效
率等等之间作某种平衡,把“利”扩到最大,把“弊”压到最小。在此情况下,采取某种折衷办
法,是在寻找一个现阶段的最佳平衡点。
例如target=_blank>最近的一次电信资费听证。从7月14日到正式开会前,我们先后与政协委
员、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六大运营商、信息服务企业、各大电信用户、消费者代表分别进行了5
次座谈,广泛地征求各界意见。
9月18日、19日两天的听证会上,在继续广泛征求意见的同时,为了使听证代表更多地了
解情况,电信部门还提供了15种材料: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电信发展的批示;电信资费调整方案
及说明;电信调整方案的各种测算资料;5次座谈会的纪要;市内电话成本跟踪研究报告;世界电
信业务资费调整趋势报告;电信非对称管制问题研究报告;国际电话资费调整研究报告;部分电信
业务资费与国际比较;部分电信业务市场竞争情况报告;主要运营企业财务报告;新浪与搜狐BBS
上对电信资费调整的意见和讨论;本地网营业区内电话自然通话时长统计(由国家统计局统计);大
型专网市话自然通话时长统计;电信资费调整对国民经济影响的研究报告(由国家计委研究中心负
责)。
也就是说,从最激烈的批评意见到最高层领导的批示,乃至各类研究报告,听证会为代表
们准备的材料非常翔实。
并且,为了不出现社会波动,又为了给国务院领导最后决策留出空间,同时做到透明公
正,听证会请来9大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其中包括中央电视台的全程录像,每一个人的讲话全部录
下,以备今后做深层次的报道。信息产业部领导还说:如果国务院最后批准该方案,听证过程内容
全部可公开。实际上,信息产业部为做到公正、公开,同时又把可能的损失减到最小,此番采取的
听证会模式是不得已而为之。
《价格法》要求基础的公用性事业价格调整都要召开听证会公开听取公众意见。但电信业
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安全的命脉,不可避免地会与“完全价格成本透明”形成矛盾。其他基
础行业如自来水、煤气的价格成本是相对稳定的,而电信业不同,它是一个“全部高科技属性”的
行业,是高科技、高投入、高风险、高变化的行业。既然是高科技,就有高附加值,所以按透明成
本去要求它,即使在国际上也做不到。
对价格进行听证,价格透明不会是没有道理的“全透明”。做一件事,要保证效果与动机
的统一,动机好,效果差,就要反过来检验动机或操作方法是否符合实际。“一切实事求是”,不
应仅是理论,还应该是实实在在的实践。
实际上,“听证会”也是1998年5月才按照《价格法》引进到我们的生活中。1998年底开
始有了邮政电信听证会。应该说,在这一民主进程中,电信部门走得很快。当然,一个行业要欣欣
向荣,需要听取不同意见,包括批评意见。电信部门将会更广泛地征求意见,会更多吸收他国的智
慧和做法,也愿意把努力过程中的困惑和盘托出,与公众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