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干线网融资有别于分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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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21日的一场报告会上,国家广电
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再次重申:严禁外资和私人资本进入广播电视传输网络。这是张副局长在谈到组
建全国性广电传输网络和融资问题时表示的。
张海涛指出,组建传输网
络公司,尤其是省级公司时务必要注意两个原则问题:一,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是一个特殊行业,承
担着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使命,所以在组建工作中,既要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还要顾及到其政治
性和公益性。公司的性质应为国有企业,广电部门必须控股,主营业务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公司
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二,要调整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可采取“存量不
变、增量分成”的办法,使地方公司的现有利益不受损。
张海涛说,对
于广播影视融资问题,中央领导非常关注,初步明确了融资的基本原则:第一,广播传输网可以利
用社会资金加快发展,但广电部门要控股;第二,干线网与分配网(地市、县网)的融资对象要有所
区别。干线网可以利用系统外的国有资本,分配网可以利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内的资本,而外
资和私人资本则完全不能容许其进入。
在解释为什么外资和私人资本不
许进入广电传输领域时,张海涛说,除了广电传输涉及到国家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的原则问题外,
广电传输权本身也是一种极其神圣的国家资源。各级广电部门务必牢记,广电传输权是国家赋予你
的权力,不是你们自己的权力,绝对不能成为与外资或私人资本交换利益的资源。广电与电信不
同,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对其进行相对严格的管制。在中国加入WTO的谈判中,金融、电信、航空等
许多领域我们国家都承诺将逐步开放,而广电领域则完全不在此范围内。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务
必要保持头脑清醒。
张海涛还透露,广电总局正在按上述原则对融资问
题进行清理,同时正在抓紧起草有关融资方面的规范意见和管理办法,待中央批准后,将下发执
行。(转载于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