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陈如明表示:积极稳妥推进无线接入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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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我国对宽带无线接入技术试验、商用试验的管理政策和有关频率规划的工作程序,日
前,记者走访了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陈如明。
陈如明副局长说,为了积极稳妥地推动无线接入特别是宽带无线接入技术在国内的应用与发展,近
两年来,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已相继安排中国联通、中国网通、中国移动、吉通公司、润迅公
司、中国电信以及金网公司、金峰公司、高比特公司等进行LMDS和3.5GHz频段的无线接
入技术试验。一些公司的技术试验已经基本完成。目前,国内一些设备制造厂商正在积极与国外制
造厂商合作或自主研制开发相应的设备。
陈如明副局长告诉记者,跟其它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一样,无线电管理局对宽带无线接入系统的
频率规划,首先需要经过技术试验和商用试验,然后结合中国国情进行频率规划,制订相应的台站
审批和管理政策。
据陈如明副局长介绍,宽带无线接入技术试验应由国内的运营商结合制造、科研等单位提出申请,
经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批准后进行。试验规模限于达到试验目的所必要的设备,试验期限最多
在一年以内。技术试验的频率为临时使用频率。技术试验的重点是对设备技术指标、系统技术指
标、电磁兼容性能、无线接口特性、业务功能等方面进行验证;通过试验,对其技术的成熟性、完
整性、技术特点和基本市场前景等进行了解和评估。经过专家评审,对其予以积极评价之后,再考
虑进入商用试验。另外,此项技术和业务是否适合中国国情,知识产权处理能否促进民族产业的发
展,也将成为商用试验审批和频率指配的重要依据。
商用试验须经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和部相关司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商用试验的单位和试验规模
也要有所控制,不宜大规模发展,试验期限最多在两年以内。试验频率尽量按最终频率规划考虑,
但最终频率规划将根据试验结果和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商用试验的重点是对其网络技术指
标、系统容量、频谱利用率、市场定位、网管功能、与其它网络的接口互操作性等方面进行验证。
通过商用试验,对系统的成熟性、完整性、技术特点、频谱需求、市场前景、知识产权和用户反映
等情况进行了解和评估。经过专家评审,对系统予以积极评价之后,再考虑进入正式商用。
陈如明副局长说,各单位若要进行宽带无线接入技术试验或商用试验,须报信息产业部审批。宽带
无线接入系统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在国内进行商用试验或投入正式商用之前,须按照《进口无线电发
射设备的管理规定》或《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领取“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但商用试验期间的设备型号核准是短期临时性的,在获准正式商用后的设备型号核准才是正规的设
备型号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