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宽带:再坑“上帝”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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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读者反映,一些新社区与电信签订宽带建设合同时,电信要求“二十年内
只能使用该公司业务”,由此引出——
《北京青年报》记者王旭报道
中国电信服务冷淡、纠纷频起的事,本报热线几乎天天都能接到。许多读者也寄希望于联通、铁
通、网通的崛起,能打破电信的垄断格局。昨天一位读者向本报热线投诉说,属于消费者的最后
100米宽带,也快被电信以合同的方式收归己有。
昨天,记者看到了这
份小区与电信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包括:电信公司为小区全额投资建设社区宽带网,但产权归电
信公司所有,而且小区必须承诺20年内只使用该公司的电信业务,甚至在将来业主更换时也不得更
换电信公司。“这份合同看起来一点问题都没有,甚至消费者会以为中国电信给大家让利。殊不
知,小区宽带建设摊到每个业主身上不到400元钱,可人们付出的代价却是20年不能选电信公司。
这就像厂家送给消费者一个口袋,却要消费者每次都必须买它的商品一样,无疑剥夺了消费者自由
选择的权利。”这位读者气愤地告诉记者。
据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
院阚凯力院长介绍,正是因为从电信局的交换机到用户家庭的宽带线路属于中国电信所有,才造成
了市话由中国电信独家垄断的格局。实际上,这种格局应分成两部分:从电信局到小区门口,为各
家电信的竞争区域;从小区门口到用户家庭的宽带网(就是所谓的“最后100米),产权归业主,业
主完全有选择电信公司的权利。
阚院长的话在铁通北京分公司得到了证
实。铁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现在铁通的话费标准已经制定,正在等待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通过铁
通自己的网,市话费享受9折,长途享受8折优惠。该人士也坦承,由于开发成本的问题,现在只能
在铁路附近放号,以后也会先考虑新建小区,而小区内的散户由于成本太高,目前很难安上铁通电
话。
阚院长说,电信在移动通讯、长话等方面已经出现了可喜的竞争局
面。以后哪家电信公司服务好、价格低,用户就可以自由选择。阚院长还向有关部门呼吁,政府应
出台相关规定,宣布消费者不知情的这类合同无效,及时制止限制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