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法制在关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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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通信市场管理与法制”高级研讨会上,专家学者热烈讨论——
●电信监管的重点
●《电信法》立法框架
●修改《邮政法》
4月的深圳,绿草如茵,鲜花遍地。
“当前至少应当在如何尽快提高依法管理通信市场的认识,如何进一步加强通信立法,如何正确地
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通信业的监管,如何依法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和如何面对通信市场管理与法
制建设中层出不穷的新问题等方面加强研究。”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季金奎司长在致开幕词时如
是说。
4月25日~27日,由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主办的“中国通信市场管理与法制”高级研讨会在
广东省深圳市举行。来自信息产业部、国家邮政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局、电信运营企业和部
分通信设备制造业的代表以及律师、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共一百多人参加了会议,紧紧围绕中国通信
市场管理与法制问题展开探讨,发表了许多精彩见解和观点,特采撷如下,以飨读者。
见解之一:电信业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其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是,电
信业由于受其自身的特点影响,同时又是一个须要政府进行管制的行业。我国电信业的快速发展得
益于改革开放,得益于国家鼓励和扶持的发展政策。特别是信息产业部成立后,国家在通信领域进
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实行政企分开,邮电分营,电信重组,破除垄断,引入竞争,使得电信业多
运营者竞争的格局初步形成。但是,由于我国电信市场竞争仍然处于初级阶段,竞争不足和过度竞
争现象并存,电信监管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监管力度尚未达到应有程度,因此电信监管任重
道远,必须加强。监管重点应当是:市场准入、竞争秩序、网间互联互通、普遍服务、电信资源、
电信资费等。
见解之二:《电信条例》的出台,解决了当前形势下电信领域管理的急需,但仅有《电信条例》还
是不够的,因此,应当加快《电信法》起草工作的步伐。未来的《电信法》应当是一部包括如何利
用有线和无线电方式在内的通信法,具体内容应当规定电信活动的方方面面,如:电信概念、电信
监管者的法律地位、市场准入、电信建设、电信标准、电信资源、电信资费与收费、互联互通、普
遍服务、电信市场、电信服务、电信设备入网、电信网络与信息安全、涉外电信、争议解决、法律
责任等内容。
见解之三:依法经营是我国通信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政企分开、破除垄断、多运营主体竞争
格局的形成,电信企业与用户的关系呈现出越来越新的特点,特别是原有电信企业必须充分认识这
种变化,正确把握与用户的关系,提高依法规范经营的自觉性,搞好服务,同时要深化企业改革,
提高企业竞争力。新成立的电信企业应清醒地认识到,不依法经营就不会有公平的竞争环境,就不
会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见解之四:邮政发展离不开法制的保障,在当前形势下修改1987年施行的《邮政法》已成为当
务之急。如何保证邮政企业的专营权,邮政普遍服务的含义,如何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搞好邮政普遍
服务,用法律保障普遍服务的实现(如建立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等重要问题值得探讨。 (杨少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