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基传部长签署部九号令《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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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经信息产业部2001年4月29日第6次部务会议通
过,于5月10日正式发布施行。
《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保护电信业
务经营者之间公平、有效竞争,保障公用电信网间及时、合理的互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
条例》而制订的。
该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经营者在下列电信网间的互联。固
定本地电话网、国内长途电话网、国际电话网、IP电话网、陆地蜂窝移动通信网、卫星移动通信
网、互联网骨干网、信息产业部规定的其它电信网。
该规定明确指出,电信网之间应当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公平公正、相互配合的原则
实现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