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磁卡没处打电话 用户联名起诉中国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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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由辽海律师事务所代理的
陈晓伶、门艳红、王文华、罗祝旺等85名原告提起的状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北京电信公司磁卡电
话格式合同纠纷案的起诉状。来自北京、天津、江苏、安徽等16个省市的85位原告,自1993至
1999年期间,先后分别购买了注有“中国电信”和“北京电信”字样、不同图案、不同面值、总
价值500万元的电话磁卡。自1999年以来,85位原告在所在城市公共场所,急需通讯时,所持有的
磁卡却常常在附近的公共场所寻找不到磁卡电话机。公共场所原有的磁卡电话机一个个 被拆卸,
取而代之的是IC卡或IP卡电话机。作为集团诉讼原告的寻常百姓,手持不同面额的磁卡却难以就
近找到一台磁卡电话机,购买了电话磁卡却打不了任何一个磁卡电话。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电信于
2000年5月改成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于1999年9月15日在某报发布一则《敬告》,其内容为:“承蒙
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厚爱,最近几年,中国电信公用电话业务取得了飞速进步与发展。中国电信向
社会推出了包括磁卡电话、IC卡电话、200电话、300电话、IP电话等多种形式的通信服务。中国
电信是国家公众电信网络的主要运营企业。无论今后出现什么新情况,对已销售的电话磁卡等,中
国电信都将会作出妥善安排,充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邮电电信总局1999年9月。”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继承了原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的权利义务。然而,事隔两年,电信部门将如何处理
将近三十个亿的电话磁卡业务,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磁卡电话机在使用功能上,已经是名
存实亡。在这种背景之下,对现实存在的问题,中国电信、北京电信仍是拒绝给予解决,回避问
题,态度蛮横,矛盾激化,终于被广大的消费者送上了法庭。(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