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成立APEC电信设备相互认可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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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于近日成立了APEC电信设备相互认可工作组。根据亚太经合组织(APEC)原则
及经济体领导人会议精神,为促进各经济体间的电信设备贸易,APEC研究制订了APEC TEL MRA
(电信设备合格评定的相互认可协议),我国已承诺从2002年起开始对电信终端设备实施MRA第一
阶段程序,即对检测实验室的相互认可和检测报告的相互承认。为了积极稳妥地实施相互认可工
作,研究制订我国加入MRA的政策,信息产业部于近日成立了APEC电信设备相互认可工作组。
据悉,该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其他经济体有关电信设备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实施
MRA的进展情况;研究我国实施MRA的总体计划和策略;研究我国指定和认可电信设备检测实验室
的原则、办法和实施MRA有关的政策;调查我国电信终端设备进出口情况,确定实施MRA对象;参
加MRA有关活动,组织与其他经济体电信设备检测实验室的交流;研究处理我国实施MRA过程中遇
到的问题等。
该工作组由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科技司、电信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局和外事司组成,
并邀请了国内主要电信终端设备检测实验室、电信设备认证机构、国家实验室认可机构等有关部门
参加工作组活动。工作组由电信管理局牵头,秘书处设在中国泰尔实验室,负责处理实施MRA工作
中的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