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新标识更换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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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特别留意到,有关中国电信更换企业标识与北京
理想设计艺术公司之间版权纠纷的话题,正被国内众多媒体竞相报道。
中国电信的"中"字标识,自1995年正式投入使用以来,中
国电信经过七年的运作,无疑已成为目前国内最具知名度的企业标识之一,其无形资产价值难以计
算,在中国刚刚加入WTO,众多境外电信企业正虎视耽耽,觊觎中国电信市场这块肥肉的现在,中
国电信决然舍弃原有标识,放弃品牌资本,另起炉灶,另辟它途的作法,个中原委,确实是耐人寻
味的。
针对以上及电信新标识问题,记者特别采访了中国电信集
团总公司的相关领导。记者打通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公共关系处马彦处长的电话,马处长一听说是
记者要问相关电信标识的问题,就说:"现在我已经不负责公共关系这方面的工作了,相关的事宜
现在由两位姓李的先生负责。"随后马处长给了我另外两个电话号码让我找他的同事。但记者没有
找到这两位姓李的先生。(电话没人接)
第二天记者又打通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综合部司部长的电
话。司部长很热情地回答了记者提出的几个问题。
记者:中国电信新标识从何时开始正式启用?
司部长:正常情况下,应该在中国电信挂牌的时候正式启
用。但具体时间我们也不能准确地知道,因为这也不是我们能定的,我们还要听信息产业部的。
记者:会不会是在5.17这一天呢?
司部长:很有可能会是这一天,当时我们曾经也想把公布
时间提前,但后来还是考虑到与挂牌同时,5.17毕竟是世界电信日嘛。
记者:但是从4月23日《环球时报》中国电信的广告上我们
已经看到了新的标识已经出现了,这是不是意味着已经开始向社会公布了?
司部长: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环球时报》我们考
虑到是一个向海外发行的媒体,很早的时候我们就与他们定有广告意向,当时我们与《环球时报》
都认为新标识会提前公布,也就没做这方面的考虑,后来推迟了公布时间,所以《环球时报》就提
前刊出了该广告。
记者: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最后确定新标识时遇到过哪些方
面的阻力或困难吗?
司部长:这个问题比较敏感,我们还是等到挂牌后,等集
团公司对外宣传这块统一了口径时我们再聊好吗?
记者:广大的读者及市民也都很关心中国电信的新标识,
也都想知道当初是出于哪些方面的原因,要启用新的标志?
司部长:中国电信要进行分拆,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现在已经分拆成功,故此出于对新中国电信重塑新形象的考虑,我们决定启用新的标识。(后来记
者又打电话给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的常小兵副总经理,他也是说"出于对新中国电信重塑新形象的考
虑,我们决定启用新的标识。至于我们对这新标识的对外宣传到挂牌时我们会有一个统一的策划,
更详细的情况你可以咨询综合部的司芙蓉部长。")
记者:对于公布后新的标识的宣传推广及撤换工程,你预
计将要耗时多长时间?在此过程中新老标识共存的现象不可避免,针对这一现象你们将怎样处理?
司部长:这是一项很大的形象工程,我们是把这通知到下
面各省公司,让他们来具体完成。其实你们现在知道的这个新的电信标识很多时候也是从下面省公
司知道的。
记者:现在有很多的媒体有报道指出,说是因为与北京理
想公司就旧标识的版权问题没解决好才导致更换新的标识,是这样的吗?
司部长:这不是一个主要的原因,应该说有一些比较隐性
的因素吧,其实怎么说呢,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出于对新中国电信重塑新形象的考虑,我们决定启用
新的标识。我们与理想公司一直合作得很好,到现在我们也都是很好的合作伙伴,当初我们新标识
设计招标时,我们也通知了理想公司,特别是我们对中国电信原标识的设计者邵柏林邵老先生表示
感谢,他老人家为我们中国电信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据一些媒体报道:邮电电信总局与理想公司就版权归属问
题进行多次磋商,希望理想公司将版权转让给中国电信。2000年5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成立后,就
此问题再次与理想公司协商未果……此次借拆分重组之际,弃旧换新,是壮士断腕,迫不得已。那
么,理想公司是这么做的吗?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在一次记者同行的聚会上,我提出了这个
问题。出乎意料的是,在座同行中竞有许多人知道理想公司,"南有新境界,北有理想。"这个说法
多少道出了理想在设计界中的份量。不仅中国电信的标识,中国邮政、中国移动通信的标识及其企
业识别系统,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和中国邮政特快专递企业识别系统的设计也都出自理想公司之
手,为这次北京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设计申办报告这件事,则更是广为人知。看来,这个理想
公司确是有些来历,这更激起了我要进一步了解此事的兴趣。为此,记者特意采访了理想公司的总
经理邵新先生。
记者:北京理想公司在设计界享有很高的知名度,针对中
国电信标识的版权问题,你们是不是像有关媒体说的那样呢?
邵新:我是第一次就此问题接受记者的采访,(邵新用这句
开场白开始了他的谈话。)我们同中国电信有着长期的友好合作,我不希望媒体的不实报道影响到
我们的关系。故此,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保持沉默,但是这种报道却愈演愈烈。通过他们的报
道,不明真相的人们会以为似乎是北京理想公司造成了中国电信花费巨资,更换企业标识的。最近
我接到了很多电话,大家都对此事表示关切,媒体的这种失实报道已经对理想公司的商誉权构成了
侵害。对此,我无法再保持沉默。
记者:那事实是怎样的呢?
邵新:事实是,在同中国电信就转让企业标识版权的协商
中,我们一直表示愿将版权赠送给中国电信,我们提出的唯一一个要求就是希望保留我们对《中国
电信企业识别系统手册》今后的修改及新增部分进行设计的权利。这个要求的提出基于我们希望[!--empirenews.page--]
《中国电信企业识别系统手册》能够保持它的延续性、完整性和权威性,而这几点对于中国电信在
过去及将来,打造自己的企业品牌,完善自己的企业形象,提高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等都是至关重
要的。对此,我们在与中国电信进行的协商中,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并于2001年2月17日由双方
签署了备忘录。可以说,同中国电信之间就版权归属的协商至此已经完成,起码就我公司来说已不
存在任何问题,一旦双方签署正式协议,版权转让即可生效。但从此之后,我们再未收到中国电信
方面就签署转让协议的任何讯息。其间,我们曾多次询问,当时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公共关系处马彦
处长的说法是:"现在电信要分家了,还做什么CI呀,最后怎么定我们也不知道。"因此一直没有
结果。直至2001年12月初,我们收到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关于重新设计企业标识的投标邀请书。
在此邀请书中明确提到更换标识是:"为适应改革后的新局面,树立重组后中国电信的全新形
象。"在其后的接触中,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下属部门的各级领导,都多次谈到更换标识只是为了
重塑企业形象,新旧两个中国电信,中间要画个句号,而绝无其他方面的原因,并对理想公司在以
往的合作中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以上即是所谓中国电信与理想公司之间版权纠纷的事实真相。在
这次失实报道刊出后,我们曾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进行了核实,他们都表示中国
电信从未发布过有关信息,在报道刊出前他们也从不知情。
摘自新浪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