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市场机制保持电信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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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业改革重组后,中国电信市场竞争格局已经得以
确立。下一阶段电信体制改革的重点应从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转向建立市场新机制、为电信企业
发展注入新活力。为此,本报记者日前就如何深化电信业改革、如何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如何确
保电信企业可持续发展、如何适应国际竞争等问题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赵
怀勇。
深化改革引导电信业进行有效竞争
记者:新中国电信、新中国网通即将挂牌,这标志着我国
电信业改革即将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前阶段我国电信业改革的主要成果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但
完全有效的市场竞争尚未实现。您认为下一阶段应如何深化改革?如何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引导
电信业进行有效竞争,以保持我国电信业的持续发展?
赵怀勇:近几年,我国电信业进行了广泛而卓有成效的改
革,中国电信业服务市场在各个业务上基本形成了多家企业共同竞争的总体格局,但是我国电信基
础业务市场竞争条件不充分,电信市场还没有充分培育出公正、公平和规范有效的竞争环境。如互
联互通问题的不完善,阻碍了电信市场有效竞争局面的形成。
为培育全面有效的竞争市场,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电信体
制改革。改革目标应从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向建立市场新机制、为电信企业发展注入活力方向转
变。具体来说:对原有电信公司继续扶植,鼓励新公司进入市场,并支持采用新技术建立新的通信
平台,逐步形成几家具有综合业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实力的大型电信企业集团,提高我国电信业的规
模效益和整体实力。另外,还要加快电信立法,健全统一、高效的电信监管体系,依法公开、公
平、公正地独立行使职责。
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最重要的方面是切实解决互联互通问
题。如果互联互通问题不能切实解决,引入新的竞争者将是一纸空文,电信业有效的竞争格局也很
难形成。互联互通的定价直接关系到竞争的公平性和主导运营商的生存,影响到市场的有效竞争。
目前我国互联互通接续费是以用户资费为基础参考有关情况制定的,互联互通接续费实质上是针对
大客户的批发价或折扣价。由于缺乏合理的互联互通成本核算基础,目前非主导运营商与主导运营
商在互联价格上分歧较大。为此,我们必须按照WTO协议,确定基于成本的互联互通定价,可以从
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建立管制会计制度,明确各项服务的真实成本;另一方面应明确互联互
通定价方式。
增强企业活力促使改革开花结果
记者:国际电信业目前处于低迷状态,中国电信也面临增
量不增收的现象,您认为应如何增强企业活力做大市场,使电信业的改革结出硕果?目前,非对称
管制造成了价格扭曲的现象,应如何改变这种现象?进行全业务竞争是否能形成一个更为有效的运
营格局?普遍服务机制问题是否应进行调整,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您认
为应如何完善通信领域的法律框架,发展电信业,深化电信改革,满足人民群众的通信需要?
赵怀勇:电信运营商业务的综合化将是电信业发展的必然
趋势,未来的电信市场将属于那些“无所不能”的电信巨舰。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电信基础设施业务
虽然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但基本上都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入方式,一般国家有全电信业务
的企业都有三五家,有的国家则更多一些。就我国而言,我认为实行全业务竞争一方面可以强化电
信市场的有效竞争,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各运营商的综合竞争力。中国电信市场目前只有中国联通一
家公司经营全电信业务,不利于市场有效竞争和协调发展,不利于加入WTO后电信运营商综合竞争
力的提高。因此,中国的电信运营商们必须加快综合化的步伐,才能面对入世后全方位的市场转
变。
非对称管制是市场开放的产物。在市场开放的初期,为防
止原有的垄断企业滥用其优势地位,排挤和压制新的竞争者,世界各国一般都采取非对称管制的方
法,对原先居于垄断地位的主体电信企业采取严格的限制措施,来扶持新的市场加入者,以期尽快
形成有效竞争的局面。但是非对称管制也有阶段性,当新进入者市场份额达到设定目标后,并且互
联互通较为公平合理时,就应该相机取消非对称管制政策,否则对主导运营商极为不公平,甚至造
成打击先进保护落后的后果,而且也违反WTO关于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方面的公平、公正、透明和
无歧视原则。
普遍服务是电信业的内在要求,是社会政治理论的一个重
要内容,根据欧共体的报告,其应具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任何地方都能够利用电信;任何人都可以
经济的使用电话;受到一样的电信服务;没有资费差别待遇。我国目前的普遍服务依然延续旧体制
下形成的依靠主导运营商内部交叉补贴支付普遍服务的成本的,这种模式导致了电信价格的扭曲,
降低了市场的效率,而且目前还面临着多重挑战。
第一,WTO在维护市场竞争的条款中要求运营商消除违反竞
争的交叉补贴行为,作为WTO成员国,我国必须遵循这一要求。消除交叉补贴必然要改变过去依靠
主导运营商内部交叉补贴资助普遍服务的方式。
第二,随着电信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各电信运营商将更
多地追求经济效益,尤其是入世后随着外资的涌入,电信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囿于资本的本
性,落后地区将无人顾及,使得普遍服务的形势更加严峻。
第三,如果再遵循这一模式实施普遍服务,将会降低主导
运营商的竞争能力,对我国电信的整体发展也有不利之处。因此,必须改变目前普遍服务方式,比
较可行的方式是建立普遍服务基金,以对普遍服务成本进行补偿。基金可从国有股红利、号码资源
使用费和频占费等多个渠道筹集。当然,在基金建立前需要明确普遍服务的范围和成本。另外,要
确定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普遍服务目标与规划,要有合理的规划和独立的预算控制。
我国电信行政管理总的思路是破除垄断,鼓励竞争,相应[!--empirenews.page--]
地电信法律法规的制定主要目的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但加入WTO以后,外资的进入将从根本上
改变电信市场的基本形态,对于中国电信业来说,首要的问题,已不是有没有竞争的问题,而是如
何通过有效的竞争尽快提高中国电信企业的综合实力,在与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竞争中生存与发展
的问题。因此,今后通信领域立法的重点应进行相应的调整,从简单的破除垄断、引入竞争转变为
按照国际规则和对外承诺维护电信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信领域的
协调发展,保护民族电信业的正当利益。
提高核心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
记者:重组后,我国电信运营商应如何提升核心竞争力参
与有效竞争和国际竞争?
赵怀勇:我认为应该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以完善
治理结构为核心加快电信运营商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步伐;另一方面是完善电信运营商内部运行机
制,为企业的快速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具体措施包括:树立“核心能力战略”的主体竞争观念,
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营销体制;充分利用综合业务优势和良好的品
牌形象,针对不同业务、市场和用户,采取差异化经营策略;拓宽营销渠道,理顺营销体系,健全
面向市场和客户的营销网络;加快引进和培养市场营销人才,加强营销力量;积极推出面向国内外
大客户发展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同时推进资本运营、创建企业文化、实
施人才工程、实现企业信息化等。
摘自《通信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