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互通政策要与国际接轨
时间:2003-01-08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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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刘玉其
互联互通是今年电信监管的重头戏。而首当其冲的应当是
互联互通政策要紧跟中国加入WTO的进程,逐步与国际接轨。毕竟中国电信业已经越来越紧密地
融入到国际市场中。在全球一体化的市场竞争环境中
互联互通是今年电信监管的重头戏。而首当其冲的应当是
互联互通政策要紧跟中国加入WTO的进程,逐步与国际接轨。毕竟中国电信业已经越来越紧密地
融入到国际市场中。在全球一体化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互联互通政策要做与时俱进的调整,主要体
现在要建立一个基于成本的网间结算体系,这是调整运营商之间的市场关系,维护公平有效的市场
竞争环境的关键所在。
首先,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互联互通政策有利于中国与
世界各国之间的服务贸易达成平衡,可以有效防止国外电信公司在中国实施“撇奶油”战略。一个
平等的接入费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但是我们看到,当前较低的国际长途接入费已经造成了我国电信
业外汇创收呈下滑势头。而且,随着电信大门的日趋开放,国外电信巨头将加紧进入中国,当前的
互联互通政策无形中将激励国外电信巨头急功近利,放弃建设网络的长远发展战略,转而利用在位
运营商的既有网络及互联互通的便利条件,谋取暴利。
其次,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互联互通政策有利于我国电
信企业走出国门,开展国际化运作,提升国际竞争力。据专家认为,本地接续费是一个国家电信市
场准入的门槛,国外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是基于WTO规则的要求,遵循平等的原则,适度抬高这
个准入门槛,它不仅有利于外资进入,又有利于本国运营商参与国际竞争。而我国目前0.06
元/分钟的本地网接续费已是全球最低水平,这无形中降低了我国电信资源的价值,也抬高了其他
国家电信资源的价值。这样就会出现:国外电信巨头进入中国很容易,而中国运营商要打入国际市
场却很难。长此以往,中国运营商将难以在国际业务运作中获利,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这不仅不符合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电信竞争原则,也与我国电信业发展的目标背道而驰。
再次,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互联互通政策有利于打击非
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的活动。当前低费率的互联互通政策给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的组织提供了极
大的利润空间,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了非法经营。福州市近日破获审结了一起涉案金额达3074多
万元的特大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案件。实际上,类似的非法经营活动在国内已呈愈演愈烈之势,
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通过专网或专线等形式将国际长途电话转变为本地电话,从而将国际
长途接续费转变为本地网接续费。
为打击非法经营,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不久前发布了《关于打击非法经营国际长途电信业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信息产业部
还调高了国际长途来话的接入费,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风波。据专家分析,在通信走私中,不法分子
是利用国内本地网间低廉的结算费非法经营国际业务的,这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果适度地
提高本地网接续费就缩减了非法经营国际业务的利润空间,增加了非法经营的成本,从而间接达到
打击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的活动。在国外许多国家,如菲律宾就是使本地网接续费保持在一定的
水平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非法经营国际业务的现象。这被认为是一项易于操作、与国际接轨的做
法,它不仅保护了国家的利益,而且不涉及国际贸易,不会引发国际纠纷。
那么,为了与国际接轨,当前的互联互通政策应该作
何种调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成本来建立科学合理的网间互联结算体系,实际上已成为国际
社会的普遍做法。以英国为例:英国的电信监管机构介入整个互联成本估算过程,通过对运营商提
供的财务报表,监管机构进行分析,再而向运营商提出问题,几经反复,不断加深对实际互联成本
的了解,最后制定出基于成本的合理的互联费用标准。
对于我国来说,当前互联互通政策的调整也主要集中
在如何建立基于成本的网间结算体系上。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我国本地网接续费应做调整。据测算,目前中国
电信本地网内一次网间通话的平均成本为0.16元/分钟,而我国现行本地网接续费仅为人民币
0.06元/分钟,仅相当于成本价的37.5%,处于全球最低水平。据资料显示,世界上保留
像我国这样的低费率水平的只有两三个国家,世界上30个国家和地区的本地网接续费的平均价格
约为0.16元/分钟。如前文所述,本地网接续费是一个国家电信市场准入的门槛,基于日益开
放的电信市场,我国应当以WTO的要求为原则,重新修订当前包括本地网接续费在内的互联互通
政策。使之与国际接轨。
二是为了迎接移动市场的开放,移动网间互联要结
算。据我国在WTO协议中的规定,我国移动市场是最先开放的领域,而且我国3G有望在今年得
以启动,这都将吸引国外电信巨头大举进入我国的移动市场。但是我们注意到,目前我国两家移动
运营商之间的互联没有结算。换句话说,在两张移动网络之间的通话压根就不用成本。乍一看,两
家运营商在互联成本上是互相抵消的,似乎也无可厚非,但这毕竟是与以基于成本定价为特征的市
场机制格格不入的。专家指出,移动网无成本的互联结算正是造成我国移动市场各种价格战接连不
断的根本原因。实际上网间结算在国外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只要涉及不同的网,都要实行结
算。如果我国仍然实行移动网之间不结算的政策,就可能使国外巨头轻易地进入移动市场,并坐收
鱼翁之利。
三是固网和移动网之间的接续应当是:固定呼叫移动
不结算,移动呼叫固定要结算。一方面,这是符合网间接续成本补偿的原则的。网间接续成本补偿
可以来自两个地方,即由用户资费补偿或由运营商所付接续费补偿。在移动双向收费政策下,移动
网络无论作为主叫还是被叫都向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就是说,移动运营商的成本已经通过向用
户收费得到了全额补偿。而固定网络作为被叫时,由于没有来自用户收费的补偿,则需要移动运营
商向固定运营商付接续费以补偿网间接续成本。[!--empirenews.page--]
另一方面,这也是促进电信市场公平有效竞争的必然
之举。当前的结算方式使固定运营商从互联中得到的收益远低于移动运营商。据相关数据显示,每
一次本地接续,移动运营商从互联中获得的收益占80%,固定运营商占20%;每一次长途接
续,移动运营商从互联中获得的收益占70%,固定运营商占30%。实际上,在国外实施手机双
向收费的国家中,绝大多数也都是实行固定呼叫移动不结算,移动呼叫固定要结算的互联政策。如
上所述,今年移动市场将可能迎来较多的国外巨头进入,如果不对固网和移动网之间的接续费进行
调整,不仅损及国内固网运营商的利益,而且将使国外巨头在我国实施“撇奶油”的战略。
中国加入WTO正在对我国电信业带来越来越深刻的
影响。电信企业应自强不息,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同时在互联互通政策上,我国也必须积极顺应
国际惯例。有报道说,中国将修改2300多种、废除830多种法律法规,其目的就是为了符合
WTO规则。我国《电信法》的起草工作也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国际惯例的重视:信息产业部近来除
了翻译并印发了国外电信法资料,还走出国门,派人到相关国家实地考察其电信管理和电信立法情
况。这无非都是为了力求我国的电信法律能与国际接轨。
我们相信,国家不日即将制订出与国际接轨的互联互通政策,为迎接WTO环境下日益开放
的电信市场,规范更加激烈的电信竞争及保障互联互通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摘自《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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