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今年将打击电信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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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刚过,电信业竞争硝烟又起。
先是资费大战,“小灵通”不但屡禁不决,近来更是向南
京、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渗透。有消息称,除了北京、上海外,“小灵通”将在2003年覆盖全
国,目标用户2500万户以上。另外,中国电信在广东还推出了“手机休息站”,用户只需安装一
个设备,即可将手机来电转移到固定电话上,接听不收费,也不收取呼叫转移费。
“小灵通”的迅猛发展和“手机休息站”的推出,引起了
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联手反击。在很多城市,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均推出了所谓的“本地通”,
资费标准下调一半,以此来阻击“小灵通”。更有甚者,有一些地方变相实施了手机单向收费或是
75元包月之类的超低价格。
在互联互通方面,2002年曾在四川遂宁、河南鹤壁、河北
唐山、山东聊城等地发生过砍断竞争对手的通信光缆等恶性事件。不过砍光缆显得有点明目张胆,
“聪明”的企业大多采用技术手段,截断竞争对手的来电,使得用户通话接通率低甚至打不通。互
联互通上做手脚,已被占有市场优势的企业当成打压竞争对手的最好办法之一。
以前的中国电信业是没有竞争,现在的中国电信业是恶性
竞争太多。竞争固然可以降低资费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但过度的竞争实际上使市场、企业和消费
者多方受损,所以,电信业正呼唤理性而有力的监管。据悉,经过几次拆分重组之后,我国电信业
竞争格局初定,2003年将迎来一个监管年。
重点之一是法律环境。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表示,要建
立一个完善的法律环境,让监管者有法可依、让从业者有规可循。为此,今年主管部门会集中力
量,围绕贯彻《电信条例》,抓好现有部门规章的贯彻落实,加强配套规章和制度的建设,在全国
形成统一完善的法律环境;同时做好《电信法》起草工作。
重点之二是互联互通。据消息人士透露,信息产业部已将
加强对电信企业间互联互通的监管,作为2003年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互
联互通是电信业的基本行规,是‘高压电’,任何人都碰不得。在互联互通问题上设障碍、做手
脚,是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对于破坏通信的肇事者,将绳之以法”,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张春江在
互联互通问题上态度强硬。
为此,信息产业部今年将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硬措
施”,真正解决互联互通问题。据介绍,今年将加快技术平台建设,加强对互联互通的技术监管;
将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成本法为基础对互联互通进行结算;将定期公布网间互联互通情况,利用
社会舆论进行监督。同时,将进一步修改网间互联标准,使指标体系量化,除去用户因素,最低不
能低于95%。
“当前已具备解决互联互通问题的基本条件,通过企业间
的合作、政府的监管协调和新闻媒体与消费者的监督,电信企业间的互联互通会得到相当的改
善”,张春江如是表示。
重点之三是资费大战。对于恶性价格战,主管部门已多次
提出严厉警告。张春江就曾指出,价格战降低用户对电信服务的信任程度,使用户对电信价格和服
务消极观望,如此发展的电信业后患无穷。
“一个面向21世纪的现代化企业,一个在改革发展中创造
过辉煌业绩的大型国有企业,如果非理性地恶意降低价格,就有使全行业陷入经营困境的危险。我
们无论如何不能让这样的局面出现”,张春江如是说。
事实证明了恶性价格战的苦果。价格战已使市场搞不清企
业的正常价位是多少,更会怀疑不参与价格战的企业是在牟取暴利,无限制的价格战只能使电信业
的经营环境恶化。一个例子是,长期低价打折的吉通重庆分公司占领了重庆大部分IP卡市场,但
2002年7月底,吉通重庆分公司竟因无钱支付IP电话的网间结算费用而被重庆电信公司告到仲裁部
门,原因就是价格战使重庆吉通利润率大降,增量不增收。
近日在河南调研时,张春江曾即兴赋诗一首:“网中有我
你,百姓相惜惜。本是同盘根,相煎何太急。”是啊,国内各电信企业应遵守市场规则,把注意力
转移到苦练内功上来,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技术、新业务和服务水平,以强健的体魄迎接加入世贸
后跨国电信巨头的挑战。
美英法如何实行电信监管
美国对于民用通信的管理,主要由联邦通信委员会即FCC来
实现。FCC作为监督、管制通信业的独立委员会,具有制定具体通信政策的权力。FCC委员会人员
组成非常权威,共有5名委员,均经总统提名,参议院认可,其中1人由总统指定为委员会主席。
FCC主要职能是处理许可证及其他申请;分析用户投诉;从事调查分析;制定和实施管制计划;参
与听证会等。
英国电信管制局(OFTEL),是根据1984年《电信法》建立
的独立电信监管机构,主要职责是:保证在全英国能够提供所有合理要求的电信业务;保持和促进
有效竞争;根据贸工部部长的授权颁发经营许可证;监管电信市场和许可证的执行,对反竞争行为
和利用垄断地位进行不正当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协调电信企业之间的关系;保护消费者利
益,处理用户申告。随着技术进步及其融合,英国公布了2001年通信白皮书,宣布将现有分管电
信、广播、电视、无线电等的9个部门合并为一个独立管制机构————通信管理局。
法国的电信监管局(ART)于1997年1月1日成立,领导机构
有5名委员,其中3名由总统任命,包括1名主席,另两名分别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任命。ART贯彻电
信竞争的基本原则,对互联互通问题、分配频率和号码资源,以及执行法律等有决定权,对公众许
可证、普遍服务成本及资费标准有建议权(由部长决定)。
有关专家指出,一个有效的电信监管机构应具备5个特性:
一是独立性;二是权责明确的司法机构;三是法律法规的强有力实施;四是开放性与透明度原则;
五是优秀而独立的工作人员。
摘自《经济日报》 2003年2月20日 [!--empirenews.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