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主管部门为什么反对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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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周其仁教授的不同观点
2003年初在南京、昆明、石家庄等大中城市,中国电
信、中国网通的“小灵通”业务以单向收费方式低价冲击本地移动通信市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
被迫将移动通信资费标准降至原来的四分之一水平以应对竞争。在石家庄市中国联通CDMA业务
将价格降至主叫一分钟0.1元、被叫1元包月的水平。就在上述城市新一轮降价竞争愈演愈烈之
势,一些省市电信主管部门紧急叫停本地市场上的单向收费,要求竞争各方重新调整移动资费。
为此,4月8日周其仁教授在《中国青年报》上《为何唯
独主管部门反对降价》一文中对当前电信主管部门的态度提出质疑。他表示:低价不仅让广大电信
消费者受益,而且通过市场上的成本竞争让运营商“优胜劣汰”,还能刺激电信消费,增加企业利
润,让国有资产增值。
但笔者认为周教授的上述观点值得进一步思考。总的说
来,我国目前的电信市场还很不成熟,竞争结构与国外发达国家差别较大,对于不合理的低价,电
信主管部门有必要进行规制。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低价并没有让
广大电信消费者真正受益
我国现实国情是二元经济结构,东西部之间与城乡之间的
差别较大,全国70%左右的人口分布在中小城镇和广大农村,这部分消费者收入水平偏低,因而
对电信消费的价格敏感。对于负有普遍通信服务义务的中国电信而言,当初申报“小灵通”业务的
理由也就是为了解决边远地区的通信困难,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小灵通”业务的开通范围也主要
是在县级市及县级以下的乡镇地区。
但自1997年浙江余杭首次开通“小灵通”业务以来,
“小灵通”业务除了在全国近300个大中城市开展外,在中部、西部的中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地
区,“小灵通”业务基本上还是空白,而且目前还没有迹象表明“小灵通”业务会向上述地区拓
展,其可能的原因是“小灵通”PHS系统属于落后的通信技术、基站建设投资大、漫游切换慢、
频率资源不足等。也就是说享受电信低价实惠的1300万“小灵通”用户和其它移动用户还仅仅
是城市消费者,处在中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地区的绝大多数消费者却与此无缘。即使是城市消费者也
面临着一个问题就是对运营商所定的网内通话和网间通话的不同资费做出选择,许多消费者不得不
手持“双枪”:一手用“小灵通”免费接听来话,一手用手机进行漫游呼叫,导致原本便捷的通信
服务变得比以前要复杂和繁琐。此外,下一步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开通了3G移动新业务后,已对
“小灵通”业务上做了前期投资的用户又将如何在对新旧业务之间做取舍呢?由此可见低价带来的
低质,也不一定符合城市消费者的长远利益。
低价将会
导致新的电信垄断格局
由于基础电信网络具有自然垄断属性,世界上多数国家主
要是通过拆分寡头和扶持新的竞争对手等手段来打破电信市场垄断,促进有效竞争。发达国家的这
种电信改革浪潮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而在我国,经历了1994年中国联通成立,19
99年移动业务从中国电信剥离和2001年中国电信一分为二等一系列电信改革之后,才在世纪
初刚刚打破长期以来“一家独大”电信市场的垄断,初步形成“5+1”的市场竞争格局。
但由于竞争格局形成时间短,竞争不够充分,少数运营商
有在各自的区域市场和业务市场上有呈现回归垄断的迹象。尤其是以固话业务较为明显。中国电信
(拥有南方21省市本地网和70%的长途骨干网)与中国网通(合并网通股份、吉通后又接受中
国电信北方10省市电信网络资源)在各自的分割市场上竞争优势远远超过中国联通、中国铁通。
在中国电信拆分后的两年时间里,这两大固话运营商没有像电信主管部门希望的那样彼此进入对方
领域展开固话业务竞争,而是自2001年以来投资近168亿元建设具有移动市话功能的“小灵
通”系统,以低于移动资费20%甚至更低的价格变相参与本地移动通信业务市场竞争。
业内人士一般认为:固话运营商在固话网络基础上延伸移
动网络相对于移动运营商在移动网络基础上建成固话网络而言,不仅实现难度低,还具有在互联互
通、交叉补贴方面的比较优势。为此有人认为“小灵通”系统是固话运营商垄断的延伸,原因很简
单:移动网络不过是依托固话网络的增值通信网络。此这种状况下,移动通信运营商除了能在移动
通信业务领域以低价竞争应对“小灵通”业务的挑战之外,别无选择。但是如果长期陷入低价竞争
的恶性循环,对于已在CDMA业务上亏损10.3亿元的中国联通,其生存就成了问题,中国移
动的“钱”景也不会很长,而对于既无固话网络优势又没有移动网优势的中国铁通,在低价竞争的
一开始就没有它的位置,更不用奢谈中小电信企业的市场存在了。几轮杀价竞争后最终的赢家无疑
将是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两大固话业务巨头。低价“小灵通”业务由于无法实现漫游功能,被分流
出来的移动用户就成实际意义上的市话用户,强化了本地网市话业务的垄断地位。
由此可见,单向收费不仅会导致南北市场的分割垄断,还
会加剧本地网市话业务的垄断程度,这显然违背了国家电信改革的初衷。因此,如果忽视了对我国
电信竞争结构的现状分析,就容易过分迷信自由竞争,为表面上的电信低价喝彩。
低价不利于
电信产业的良性发展
实际上,电信产业除了少量几家电信运营商外,还涵盖了
其上下游的电信设备制造业、流通业、服务业等众多企业,如华为、中兴等网络系统供应商,TC
L、波导等近60家手机制造商,新浪、网易等互联网公司以及成千上万的市场分销商。如果电信
运营商在这个产业链中赢利下降,不仅不能让本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还会制约产业链中其他
企业的发展。[!--empirenews.page--]
近几年来,我国主要电信运营商的ARPU值(每月电信
用户创收)正逐年降低,赢利最多的中国移动ARPU值才十几美元,只相当于日本NTT DO
COMO公司的八分之一。如前所述,低价竞争主要集中在移动电话普及率高达50%以上的大中
城市中展开。当低价所刺激的电信消费增量与资费下降所形成的价格差量相乘后,并不能使运营商
的ARPU值必然上升,反而由于在竞争者之间分流了存量用户导致利润被摊薄。而薄利在融资市
场的连锁反应就是企业股价看跌(2002年“小灵通”对市场的冲击让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的海
外市值蒸发了600多亿港元),股价下跌又会导致企业融资能力不足。通信企业是资金密集型科
技企业,网络设备升级换代速度快,目前移动网络的G网和C网都需要从2G向3G过渡,以中国
联通2002年每线1300元的CDMA设备投资来推算,运营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源则很难实
现上述升级目标,同样也会因为无法开出大量的设备订单和支付优厚的佣金影响到设备制造商和市
场分销商的经营,整个行业的发展将会陷入低潮。
低价竞争的另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不利于移动数据业务的推
广。2002年,在每分钟0.4元的移动资费前提下,每条0.1元的短信业务让近千家互联网
公司通过转发短信、传载图片、铃声等方法获利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数
据业务开发和内容集成的热情。但是语音通信资费一旦降到与短信价格持平的水平,短信业务以及
更高资费水平的彩信、彩e等移动数据新业务,将难有市场生存空间,移动通信有可能会停留在语
音通信的初始阶段。短信业务在美国的电信市场的拓展已证明了这一点。
历时五年的彩电业杀价竞争,令很多人记忆犹新:200
1年彩电业全行业普遍亏损,仅康佳公司就净亏损7个多亿。单向收费形式的低价竞争会不会让这
种不幸的局面在电信业中上演呢?这很值得人们去思考和关注。如果从维护电信改革的成果和推动
电信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笔者认为电信主管部门确有必要出面反对目前的电信降价,规范
市场上的竞争行为。
摘自《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