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正确处理互联互通中收益与成本的关系
时间:2003-07-15 1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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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互联互通的电信企业双方应该保持合作关系并基于成本决
定收益分配比例。而现有的网间结算体系并没有体现出电信企业联合作业的特点,不符合成本结算
原则,应该打破。在现行移动双向收费政策下,互联互通的电信
互联互通的电信企业双方应该保持合作关系并基于成本决
定收益分配比例。而现有的网间结算体系并没有体现出电信企业联合作业的特点,不符合成本结算
原则,应该打破。在现行移动双向收费政策下,互联互通的电信企业需要联合作业、义务共担,收
益共享。
网间结算问题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和互联互通监管的重
点。目前电信市场上种种现象也使得固话与移动之间的收益与成本关系应如何处理再次成为坊间关
注的热点。
电信企业在互联互通中的收益与成本关系的实质是操作层
面上的利益合作关系。然而现阶段的网间结算体系并没有真正体现出这种联合作业的收益与成本关
系。
牵涉到电信运营商自身利益以及互联互通积极性的网间结
算标准是电信专家们的研究热点。日前就有专家提出,当前市话与移动之间的固话打移动双方互不
结算的方式是不公平的且完全没有根据的。
显然,这种观点是基于市场公平交换的原则,要求平等付
出平等交易。这一观点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实际上,它还没能完全体现出电信企业在互联互通
中的关系。
我们首先应该明确,电信企业在互联互通中的关系不是买
卖关系,而是基于普遍原则的联合作业关系,其实质是操作层面上的利益合作关系。在普遍服务原
则下,用户的利益是至上的,电信企业必须联合经营、联合作业,共同承担起互联互通的义务。同
时,电信企业只有实现良好的互联互通才能共同做大市场,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网间结算体系
的重要性因此凸现。它是既能调动企业积极性,又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利益平衡点。那么,究竟
应该如何处理这种企业之间的收益与成本关系?
我们知道,专家们也都承认,在互联互通中,固网运营商
和移动运营商为保障用户通话所作出的贡献是同等的——双方用户都使用了对方的网络资源,都付
出了一定成本。那么,按道理,互联互通双方应该共享收益,按贡献率大小进行收益分配。这才是
企业间合作利益关系的真正体现。
然而,目前采用的网间结算体系并没有完全体现出电信企
业间的这种合作利益关系。以移动网用户主叫固网用户为例,当通话产生时,移动运营商向本网用
户收取0.4元/分钟话费,固网则不向用户收取话费。同时移动运营商付给固网运营商网间结算费
用0.06元/分钟。也就是说,在固网和移动运营商付出相同成本的情况下,固网运营商只能拿到
通话费收益的15%,而其余都归移动运营商所有。但是,这0.4元中的6分钱还不够固网运营商为
保持网间互联而付出的成本。这过低的结算费用显然不合公平有效的市场规律,更不利于互联互通
市场环境的营造。
再以固网用户主叫移动网用户为例,按照现行资费标准,
在通话前3分钟固网运营商向主叫用户收取0.2元的费用,移动则向用户收取费用0.4元/分钟,
通话3分钟即收取1.2元。这在双方付出同等成本的前提下,谁的收益更多是一目了然的。然而,
现在还有人士认为固网运营商应向移动运营商进行网间结算。试问,这是否合理?建立在这种不公
平结算体系基础上的合作关系能成立吗?
另据测算,在每一次本地接续中,移动运营商从互联中获
得的利益占80%,固定运营商只占20%;同样在每一次长途接续中,移动运营商获得的收益占
70%,固定运营商占30%。显然这并没有体现互联互通的公平合理性,没有体现联合作业的共担
成本、共享收益的合作利益关系,如此更谈不上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通信服务了。
按照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网间费用应当根据运营商
在互联互通中所付出的成本和贡献进行结算,从而充分体现联合作业、共担成本、共享收益的平等
关系。
电信市场呼唤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而目前的网间结
算方法只能说是相对合理的。但是有专家说,固网打移动也应当结算。这就是不论成本也不论收
益,而只是从交换的角度看问题了,有失片面。实际上,互联互通的电信企业应当联合作业、联合
经营,必须共担成本、共享收益。
互联互通不是小事。我们处理互联互通问题应当更全面、
更细致,不能以自己的偏见来错误引导舆论,而应该从本质上看清楚问题的实质。
首先,互联互通不仅仅是非对称管制下的政策杠杆,“先
通再及其余”的做法只能是给部分运营商带来了利益,但却没有调整好互联互通的市场关系,最终
会伤害广大用户的利益。
其次,应当基于成本和收益来考虑网间结算体系的完善,
而不是单纯从市场交换的角度出发要求平等结算。这不仅没有体现出市场关系,更违背了市场规
律。
再次,对互联互通问题的复杂性,我们应认真研究,不可
简单待之,政策要与时俱进。
最后,必须指出的是,看待网间结算问题,看待电信企业
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我们不能片面地下结论,而是应该综合化,从多方面考虑问题。互联互通的
复杂问题需要监管部门多管齐下进行综合治理。
总而言之,互联互通是调整运营商关系最重要的经济杠
杆,我们不能够心血来潮妄加断言,更不应该用自己的片面观点挑起运营商的博弈心态,甚至影响
监管部门作出错误结论。
----《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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