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难破5号文 手机牌照破立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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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信息产业部经济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副司长王秉科向记者表示,手机产品
属于“非行政许可的许可项目”,“412号文件”不会直接导致“5号”文件的失效。
“412号”文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文件第159项显示,“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类产品
除外?”被列为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从而引发了“5号文件”即将作废的猜测。“5号文件”
即《关于加快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于1998年,其中规定手机生产必须获得信息
产业部的牌照许可。
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李国斌司长认为,“5号”文件和“412号”文件没有什
么关系。对于“5号”文件的破立问题,李司长拒绝发表评论。
他同时表示,目前“412号”文件已经下发到信息产业部,相关部门正在学习
和讨论。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对外交流部陈育平称,研究院下属的信息产业部移动终
端认证中心之前主要受理手机质量认证、入网许可等业务,而由于信息产业部实施《行政许可法》
的具体措施一直在讨论当中,该中心的去留问题目前难有定论。
“放”与“不放”都有法律依据
针对王秉科的说法,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政策研究所一位不愿具名人士分析
称,《行政许可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第二项有规定显示,“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
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也就是说,信息产业部完全可以此为依据,将手机继续设定为行政许可项目。
该人士同时指出,该法律第十三条则提出补充说明,通过某些方式能够予以规
范相关事项,“可以不设行政许可”。这些方式包括:(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
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
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他认为,从目前国内手机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相关资源完全可以通过“市场
竞争机制”或者“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手段”进行协调,而不一定非得咬住牌照这一控制手段不
放。
业内人士认为,手机牌照放与不放都有法律依据,“5号”文件与“412号”文
件也并无实质冲突,关键要看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的下一步决策。
赛诺咨询公司研究总监焦永刚认为,“412号”文件仅仅为信息产业部和国家
发改委提供了一个行政框架和指导方向,具体实施需要后续政策的保障,而具体的操作也具备一定
的灵活性。
国外厂商思变
现在看起来,接下来的具体操作政策已经提上了监管者的日程。
15日,一国产手机商高层管理人士向记者透露,信息产业部最近正准备召开内
部会议,专门针对“412号文件”出台相应的政策。
该人士还乐观推测?“最迟在今年底,或许就在这几个月内,信息产业部将按
照某些条件部分放开手机市场,试探性地先放一部分申请者进来。”
巧合的是?7月14日,SK电信(中国)公司有人士向记者透露,SK电信(中国)总
裁刘允与SK Teletech(中国)首席代表沈和燮已于13日下午前往信息产业部,拜会相关司局领
导,并提出希望通过与国内企业合作等方式,尽快进入中国CDMA和GSM手机市场。
SK teletech是SK电信的控股子公司,生产注册商标为SKY的系列手机。
15日,记者就此事向沈和燮求证,他拒绝发表任何评论。
早在今年3月24日,SK集团与新疆天地集团签署手机生产合作项目备忘录,双
方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成立SK天地电信产业有限公司,生产SK手机。首期投资6000万
美元,SK集团出资70%,新疆天地集团出资30%。
SK电信该知情人士称,该公司目前并未获得牌照,SK电信此次前往信产部,也
正为此事。
焦永刚认为,“牌照”对资源的优化作用并不理想,手机市场的放开是大势所
趋。
他指出,手机行业亟待一次大洗牌,因为有很多持牌企业面临破产,而一些具
备进入实力的企业却被挡在门外,造成了严重的资源配置浪费?适当放开反而更加利于行业的健康
发展。
此外?在背负了太重太久的压力之后,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也早有灵活处
理的思变之心。
至于怎么改的问题,今年6月份,王秉科曾向记者表示,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
改委都没有达成明晰的共识。不过,他本人倾向于“淘汰”和“组合”制。
他认为,通过牌照所有者与市场强势资源的组合发展,可以达到资源的最优化
利用;另外,信息产业部也可以尝试制定一些具体标准,来激励有牌照企业的良性发展,一旦达不
到相关标准,则考虑通过“末位淘汰制”,把牌照让给在后面排队的符合条件者。
信产部废止23个文件
手机牌照问题仅仅是信息产业部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具体举措之一。
为了实施该法律,信息产业部专门成立了“《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
小组”,王旭东部长任组长、奚国华副部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为信息产业部各司局领导,办公室
就设在政策法规司。同时,部里还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组”,由国家邮政局和其
他13个司局组成,分别抽调1名司领导、1名处长和1名承办人负责具体工作。
日前?信产部已经废止了23个文件,并积极进行相关文件的修改工作,修改后
的规章将在近期对外公布。
政策法规司一人士透露,目前为止,信息产业部根据“412号文件”保留的行
政许可项目共22项,加上以法律、法规形式设定的许可,共有近50项。[!--empirenews.page--]
去年底,信息产业部监察局共向国务院审改办上报了80项行政许可项目。今年
6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后,信息产业部已经取消6项行政
审批项目,改变1项管理方式。
摘自 21世纪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