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突破3G专利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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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刊做这样一个重要的选题之前,记者专门在采访前期与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副司长张新生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交流。张司长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现在中国企业面对的是国外已经张开的知识产权的大网,面对这样一张大网,我们应该怎样进行突破?这个问题不仅引起了我们的思考,也引起了每一个采访对象的深思。
坦然面对揭开知识产权的神秘面纱
张平教授在知识产权问题方面进行了多年长期深入的研究。“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我们要把这个神秘面纱揭开,现在很多人都感觉知识产权非常神圣和崇高。从我现在经手的一些具体案例中发现,事实上这里面有真有伪,我们应该去伪存真,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知识产权问题和由其引发的各种纷争。”张平说,“现在面对知识产权问题,无论是保护也好、纷争也好、谈判也好、诉讼也好,我们都把这个问题复杂化了。”
“一个技术标准的专利池里有多少项是必要专利,有多少是非必要专利,包括垃圾专利、稻草人专利等,实际上是模糊的,而专利池内的专利适用用意统一的许可政策,这对标准的使用者是不公平的,其作法是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张平表示,“但是,要把必要专利和非必要专利区分开,却要付出巨大的时间、资金成本和法律技能成本。”
而另一个新的值得中国企业关注的问题,就是面对一些没有由头的司法诉讼,中国企业要想把正义和公平讨回来,成本太高,而且十分被动:不占有地利、人和优势,很多跨国官司都是外资企业在国外起诉国内企业。一位美国律师曾经很自豪地在网站上发布消息,自称是一个不败的律师,特别是面对起诉中国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相关的案件,其中的原由并不是他的能力有多强,而是繁琐的应诉程序、高额的美国当地律师费用使中国企业最后不得不自动放弃了。
面对这些诉讼,张平建议国内企业要积极应对,要分析自己的优势,变被动为主动。在前两年著名的思科诉华为案中,华为就以出色的表现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赢得了绝对的主动权,迫使对方不得不庭外和解。在此后的日本索尼公司诉比亚迪电池产品侵权案件中,也最终以国内企业比亚迪胜诉而告终。这些成功的案例都是国内企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
张平说,知识产权制度实际上是国家发展和企业发展的工具,运用这一制度实现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从这一点来看,拥有大量知识产权的外国企业在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时也可能会有不规范、不合理或滥用权利之处,他们手中的知识产权也并不都是至高无上法律应当给予保护的权利。
知识产权背后的3G标准选择
既然知识产权是中国发展3G绕不开的一道“坎”,那么如何进行标准的选择就显得至关重要,因为每一个技术标准里都布满了专利。
在张平看来,中国现在真正到了能够用标准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时候,因为标准永远都是跟着市场走,而中国现在拥有全球最大的移动通信市场。“中国有这么巨大的市场,我们在这样的市场面前难道还没有发言权吗?”张平说。
张平认为,中国在选择3G标准的时候,不一定要选择拥有最先进技术的标准,而是要选择一个最适合中国市场的技术标准,标准的选择要从公众利益的角度来考虑。政府制定相关标准首先要考虑中国消费者的利益,这一标准所生产出来的产品价格应该是他们所能承受的;二是要考虑中国国内企业能够参与竞争的情况,相关标准的使用不应构成对中国企业的限制,如果采用一种标准后,中国的大部分企业都被迫退出了,那中国就没有必要选择这样的标准。
雷鸣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3G三大标准中哪个标准被市场接受的可能性大?一定是各方所占专利最平均的那个标准。”据雷鸣介绍,每一个标准都是全球几大厂商共同研究、共同妥协的结果,通信行业与DVD、家电等不同,因为通信具有互联互通的特点。“为什么2G时代的CDMA发展遇到了那么大的阻力,就是因为高通垄断了CDMA的标准。符合市场发展的标准至少要有五、六家企业共同拥有专利,而且各家的比例还不能差得太远。”雷鸣说。
借3G之机提出合理谈判条件
专家认为,从眼前看,中国可以借3G之机,提出知识产权谈判的合理条件。
中国在3G的知识产权谈判上拥有一定的优势,如何利用好这些优势,获得3G知识产权谈判的最终胜利?雷鸣认为,中国政府在发放3G牌照的同时,出于对国家公众利益的考虑,可以出台相关的附加条件,以此来降低高通等企业所提出的高额要价。他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第一,中国政府基于中国的公共利益,有权要求所有中国接受的3G标准,包括WCDMA、CDMA2000、TD-SCDMA及有关专利,在中国境内向所有企业公开免费授权。
第二,中国政府作为六大运营商的最大股东,有权要求中国运营商在选择设备商的设备、产品时,只能选择接受免费授权厂商的产品、设备。
第三,为了保证设备市场,特别是有关芯片供应市场的公平竞争,中国政府有权要求3G运营商在采购任何一种3G标准的设备产品时,只能选择产品设备及设备中的核心芯片必须有三家以上相互竞争的供应商,而且任何一家的设备供应商或芯片供应商在市场上的占有率都不能超过50%,这样运营商既可以得到性价比有竞争性的产品设备,中国的电信制造业也可以得到有竞争性价格的芯片供应。
雷鸣坦言,自己提出这样的观点,一定会有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但是这样的办法公平透明,中国的用户也可以享受到比较低的产品和服务价格。
对于雷鸣的观点,张平认为,这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免费的方式可能很难实施,中国可以通过这一办法迫使一些企业放弃部分权利,把最后的产品价格降到适合于中国国民收入的平均水平上来。
面对国外企业投入巨额资金、巨大精力的知识产权“军备竞争”,雷鸣认为,如果中国放弃这次机会的话,在4G时代会更难处理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这同时也是培养第二个中兴、第二个华为的良好机会。
政府牵头企业学会用实力说话
从长远看,知识产权是一项长期工作。不可置否,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情况与国外企业还存在很大差距,必须加强自主创新,学会用实力说话,这样才能掌握市场的主动权,摆脱被动的地位。
在笔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正巧中央电视台正在“决策者说”栏目中播出科技部部长徐冠华谈“中国的第五大发明何时出现”这样一个相关的话题。徐冠华部长说,科技创新是深层次的问题,中国需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走自主创新之路。现在谁是自主创新的主体?回答一定是企业。但是现在中国的企业还远远没有实现自主创新的主体功能,国内99%的企业没有申请过专利,有自己专利的企业不到万分之三。 [!--empirenews.page--]
分析深层次的原因,一方面国有企业在很长一段时间上,创新严重不足,主要是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对于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一开始就必须有自己的技术,但是他们为什么创新也不足?主要是缺乏政府为这些企业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当前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最尖锐的问题是投资难,大家都看到了科技企业的高成长性,却很少看到其高风险性,银行不愿意为这些企业投资,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善的风险投资体制,特别是退出机制,因此企业创新资金严重不足。
企业用上三年、五年的时间做研发,最终目的是为了进入市场。研究机构有些技术很先进,但是不能形成产业化生产,因为产业化成本很高,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中国一定要强调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国内很多大学及研究机构有很强的研究能力,但是缺乏明确的市场导向,而企业的研发力量又很薄弱,因此必须强调产、学、研结合。
企业与产、学、研结合重要的是模式,而不是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在产、学、研结合的过程中,信息的流通非常重要,需要第三方机构搭建一个信息平台,让高校、科研院所的项目形成产业化,让企业在信息平台中寻找到适合自己开发的项目,让项目成为产品,形成商品,从而市场化。
同时,政府也会加大对国内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力度,但是政府能做的可能只是很少的几家企业,真正能对所有企业都起作用的是政策,这个问题值得我们必须高度关注。徐冠华部长表示,今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搞自主创新,政府的科技计划都要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