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凯力:单向收费情结被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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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公布的《2006年全国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情况》(以下简称《情况通报》)中表示,通信领域已成为价格违法热点,主要表现为:通信运营商提供套餐、短信、手机上网等服务存在一定价格欺诈行为。而查处通信价格违法案件也以比去年上涨65.69%的增幅高居各类价格违法案件增幅首位。
典型现象
接听免费暗藏门槛
近几年,居高不下的手机资费终于从坚冰一块变得有所松动,各类套餐成为了实现资费下调的主要形式。于是,短信套餐、畅听套餐、畅聊套餐、长话套餐等等,大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势。
最为典型的是一些高调宣传“接听免费”的众多所谓单向收费或准单向收费的套餐。初闻其名,大多数消费者都以为是苦盼十年的单向收费以及移动话费资费下调终于成为了现实。然而在使用一段时间或对其套餐要求有详尽了解后才发现,这些所谓的“省钱”或“超值”的套餐门槛着实不低,不是需要承诺一个不短的套餐内规定通话时间、就是只面对很小的一部分特定用户,真正需要更实惠话费的中低端手机用户往往只能望梅止渴。
今年年初,某运营商推出“?觹?觹99”套餐,其路牌广告的广告语十分醒目:接听不收钱、主叫有优惠。刚刚工作的冯小姐十分兴奋,打算马上发短信申请该业务。
“接听免费啊,而且每分钟话费也便宜!”冯小姐的回答十分干脆。然而,她却忽略了自己目前每月百元的话费构成:包括主叫与被叫在内的通话费用平均40元,只占总话费的2/5,其他的60余元是短信以及其他增值业务的费用。因此,如果办理该款套餐,很可能冯小姐的话费总额不但没有下降,反而因为固定的套餐费而有所上升。而由于目前“携号转套餐”的全面推展尚需时日,办理换号同样会增加开支。一句话,这样的套餐实际上设置了一条“最低消费”的门槛,并不适合日常使用手机通话不多的普通用户,而这一点也是运营商避而不谈单向收费的根本原因。
换新套餐也没省钱
一位手机用户告诉记者,只要是自己所选择的运营商推出了什么新的套餐,符合办理条件的情况下他都会在第一时间尝试一下,因为新套餐的宣传材料上总是说比老业务优惠不少,甚至还会和曾经的老套餐进行列表对比来让消费者信服。然而在使用一段后,他却感觉自己的话费支出并没有如预期的有大幅减少。而这往往是由于消费者在运营商或商家的悬床策略下往往只注意到了某一项业务或套餐最鲜明的卖点,却忽略了诸如在短信、长途、被叫、主叫或者规定通话时长、超出部分的资费标准等某些方面的“不实惠”。
另外诸如“IP长途最低只需××钱”,“只要存话费就能免费得手机”等宣传也让很多消费者“糊里糊涂”的“中了招”。“广告上大字宣传的打国内长途还不到两毛钱等超低话费往往都是午夜的时间段,就算我有精神当夜猫子,也不可能成天在深更半夜的打扰亲朋或者客户啊。而且如果你忽略了他们宣传手册的小字提示,可能就不知道这‘特别便宜’的话费里往往还不包括本市市话部分的费用。”一位亲人在外地的电话用户向记者抱怨。
甄小姐在一次“存话费换手机”活动中预存了3000余元话费换取了一部运营商宣称市值2000余元的手机,“当时我想反正话费也是我要消费掉,这不等于白得了一部手机吗?”然而在合同规定中,甄小姐必须执行标准资费方案,也就是每分钟0.6元的通话费,没有权力更换其他套餐。同时,还必须保证预存的话费必须在两年内消费完。仔细一算,甄小姐大呼失算。“当时就是头脑一热,这回真是丢了西瓜捡芝麻了……”
权威说法
“单向收费”情结被利用
一向语出惊人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教授认为,目前包括套餐、短信、手机上网在内的各类价格欺诈行为不仅是运营商的过失,也与政府监管甚至是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和消费心理不无关系。他认为,消费者应该降低心理预期、“更理智”地看待移动通信消费。
虽然业内专家认为在通信资费实质性呈下降趋势的今天,单向收费已经没有了实际意义,成为了一个“空靶子”。但是公众心里的单向收费情结依然挥之不去,在所谓的“单向收费”时代资费会不会变得简单而透明,令消费者不再一头雾水、不再捡起一粒“小芝麻”误以为捡到了“大西瓜”?
“出现价格违法问题肯定是运营商的责任,这点他们难辞其咎。”阚凯力认为运营商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不可能忽视效益的增长,但是经营诚信是不能被忽视的,“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某些违法行为和不切实的宣传也是与消费者的心理相关联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消费者在无心的情况下给了运营商和其他不法企业钻空子的机会。”作为对于单向收费极力反对的代表人物,阚凯力以单向收费为例分析:目前的各类套餐根本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单向收费,而这些“买一送一”的套餐为了达到推行的目的便利用消费者的心理在宣传上打了“擦边球”。正因为这种情结,一些套餐在宣传上即使没有使用“单向收费”等词语,也会被想当然的与单向收费联系起来甚至画上等号。
阚凯力还认为,在整个产业链中,消费者确实处于较为被动和弱势的地位,需要政府的保护和支持,但是这不能表示消费者目前在关于通信业务的消费是合理且理性的。“有些消费者往往在选择使用一种套餐一段时间后才发现并不适合自己,这就说明消费者在选择之初并没有对这一套餐进行详细了解、也没有对自己的实际需求作出合理判断并预期到可能带来的风险,这恰恰是不理性消费的表现。”
多方亟盼有效监管
除了运营商及相关企业的自律、消费者的理性消费,有效的监管和规范措施同样是被来自产业内部、消费者、电信研究人士看中的规范通信市场的作用力。阚凯力、《通信世界》总编项立刚等多位产业研究者都表示,《情况通报》的警示作用只是整顿和规范的第一步,关键还要看实际的动作和政府部门切实的约束。[!--empirenews.page--]
由于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具体实施监管的部门之间的交叉,其中很可能存在多层交织的资源和人力浪费以及监管不到位等漏洞。相关部门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情况,最近一段时间发改委、信产部除了在各自职能范围之内发布对通信业的规章制度和情况通报,更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声明等。
在具体监管层面上,除了《情况通报》,近期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还在公开场合表示采取督促手机运营商在全国各地都推出单向收费方案,甚至提出具体时限要求以及移动通信企业新推资费方案不是单向收费者不予批准等措施以确保移动通信资费下调。政府部门走向前台使普通消费者增强了关于通信消费的信心,然而一些业内人士和产业观察者同时表示,目前政府的动作与达到预期效果还有不小的距离,而监管渠道的梳理、相关各部门的协调合作以及包括对现行报批程序在内的监管模式的优化和改进使行政手段影响更大、更为及时有效,将对整治、促进通信产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记者追问
通报后会有什么改变?
项立刚认为,从政府管理的角度出发,有关部门当然希望产业能在透明和健康的轨道上运营。
通信价格正是通信业被关注的焦点,由于目前各运营商旗下的业务及套餐种类繁多,便也给违法和欺诈行为埋下了隐患。而包括套餐、增值业务在内的隐性欺诈行为尤为严重,除了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以外,对于消费者消费信心的打击最终会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发展,使消费者产生严重的不信任。这样的恶性影响是亟待政府主管部门通过行政手段解决的症结,《情况通报》便是其中一种手段。
但是《情况通报》的效力毕竟有限,而所查处的违法案件也只是针对具体问题采取的针对具体事件的解决措施,对于通信产业及通信市场消费大环境的影响毕竟有限。
《情况通报》只是让人明白去年一年通信业的缺失在哪里、是如何对这些缺失进行弥补和处理的,其作用更多的是一种警示,毕竟很多问题不是一纸通报就能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