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通率先过关《萨班斯法案》404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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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中国网通集团所属的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零缺陷的测试结果通过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ricewaterhouseCoopers)对其财务报告的内控审计,成为率先过关美国《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国内电信运营商。
为消除社会公众因一系列财务丑闻而对资本市场产生的信任危机,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美国于2002年7月30日出台了《萨班斯法案》。该法案404条款要求所有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公司管理层每年需就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评估报告,并要求独立外部审计师对管理层的报告发表声明,其内容包括建立和维护有效内部控制的责任声明、内部控制评估标准、管理层评估结论和外部审计师意见等。包括中国网通在内的中国四大运营商从2006年开始执行该法案。
中国网通自2004年10月即着手推进内控体系建设,确立了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建设 “四项结合”的指导原则和 “三步走”的实施步骤。由张春江(张春江新闻,张春江说吧)董事长亲自挂帅,担任内控项目领导小组组长,集团、省、地市分公司成立三级项目组织机构,建立了强有力的项目组织机构和管理团队。全集团十余万名员工先后参加了各级内控管理培训,有5000多名员工直接参与了内控项目工作。为推动内控体系建设,公司先后出台了《网通铁律》等系列文件,建立了逐级承诺、逐级声明和问责到底的管理机制,形成了循环责任传导体系。
在内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得到了国资委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国资委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指导,并将中国网通列为“企业风险管理研究项目”成员单位和国有通信企业内控工作试点单位。2006年12月,中国网通报送的《基于全面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构建与实施》内控创新项目被评为第十三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在近三年的时间里,中国网通完成了147个单位的内控体系建设,共梳理内控流程6920个,对近16000个关键控制活动进行了测试。经过世界知名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测试结果为零缺陷,内控工作最终取得令人满意的实质效果。2007年5月31日,普华永道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20F报告中,对中国网通内控工作正式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至此,中国网通成为率先通过美国《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国内电信运营商。
通过内控建设,中国网通公司内部初步建立起了一套基于全面风险管理、符合国内外监管及法律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高,基础管理和执行力明显加强,企业运营效率日益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