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中国电信业务成贿赂案调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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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诺基亚西门子通信公司(下称诺西公司)中国区的部分销售人员可能有些反常,西门子内部人士说,他们不敢约见客户,看到客户甚至要躲着走,这和他们以往与客户打交道的方式,以及整个行业的行为习惯大相径庭。
西门子在诺西公司中持股50%。上述人士说,他们正在努力改变过去习惯的交往方式和业务方式,而改变后的“干净”方式与行业规则不符。
本报无法从其他渠道应证上述内部人士的说法,不过从去年11月开始,已有160年历史的全球电气、电子巨头德国西门子公司爆出商业贿赂丑闻,可疑的行贿资金超过10亿欧元。德国媒体报道称,西门子50%的中国业务涉及行贿。
“我们聘请了第三方公司在全球、包括中国进行审计,调查目前正在进行中”,8月22日,西门子中国区总裁郝睿强说,由于调查尚未完成,现在认为西门子存在贿赂丑闻为时尚早。
不过他坦陈,公司去年在中国开除了20名员工,因为他们涉及了一些公司不能容忍的行为。而在去年年底时,郝睿强对中国媒体坚称,西门子中国公司与行贿案没有任何瓜葛。
中国区调查
本报获悉,西门子已将中国区业务列入审计范围,该公司聘请的美国德普律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从今年6月开始,启动了对中国业务的调查,但目前尚无结论。
西门子负责公关业务的肖伟群说,西门子贿赂丑闻是缘起于电信业务,她并未否认中国的电信业务部门是此次西门子中国调查的重点之一。
8月22日,刚刚上任不足两个月的西门子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罗旭德首度访华。他说,西门子对于贿赂、腐败等不合规现象没有任何容忍度,同时会全力配合德国检察机关及中介机构对公司的调查和审计。
西门子此次对中国区的审计是其内部审查的一部分。
目前尚无法确认,上述调查中,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是否也有所介入。不过,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反不正当竞争处一位人士告诉本报,该处没有介入调查,也没有得到任何线索。
去年11月,德国司法部对西门子进行了突击搜查,后者的行贿丑闻随即爆发。
8月20日,德国 《经济周刊》援引西门子内部一位匿名人士的话说,西门子在中国约90%的业务都是通过第三方执行,西门子中国公司的运营当中,有50%的业务涉及行贿。这一报道使业界关注的焦点转向中国。
西门子中国区公关部肖伟群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德国《经济周刊》的报道严重不实,“50%业务涉及行贿”是该刊记者的推论所得。她同时表示,由于“第三方”的存在,使得调查所需的时间可能会很长。
据业内人士介绍,德刊所指的第三方,主要指西门子在中国的销售代理,以及西门子直接或间接与利益相关者成立的、涉嫌进行灰色交易的部分公司。不过本报联系到的西门子在华四家销售代理公司均否认接受了调查。
毕马威律师事务所在去年11月份完成的一份报告中披露,9家与中国业务有关的公司和个人是西门子“咨询费”的可疑接收者,包括I.B.FBusinessSer-vices Ltd.,ICC, Everloyal,Roadtech Limited, ShaanxiSanhuanDevelopCorp,TMXYLtd.,SinorichTechnology&Trade,NewWest,以及名为张康明(音)的人。
不过由于这些公司和个人较为隐秘,部分公司注册在国外,本报多方查证后仍未与其取得联系。
灰色地带
西门子行贿案调查人员最新披露的信息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起,西门子的非法贿赂支出已超过10亿欧元,其中通信部门涉案资金约9亿欧元,电力部门约2.5亿到3亿欧元。
通信和电力业务在西门子的业务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两项业务的营业额占到西门子总收入的30%左右,其增速在各项业务中也保持前列。
事实上,在中国的电信和电力市场,也不同程度存在着灰色地带和潜规则,长期在中国市场打拼的西门子难以独善其身。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0年审理原山东省邮电管理局运行维护部电源专业技术主管崔忠良贪污、受贿罪时查明,上海西门子通讯电源有限公司业务人员曾在1998年向崔行贿1000元,目的是与崔搞好关系,以便推销产品。
上海西门子通讯电源有限公司是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与上海邮电共同投资组建的合资公司。
除了西门子外,在已经公开的行贿、受贿案件中,上海贝尔、朗讯中国公司等跨国IT企业在华分支机构或合资公司也曾出现在行贿者的名单上。
西门子内部人士说,以前广东是“潜规则”最盛行的地区。这几年来,那些不太发达的省份(河南、安徽等)变成了泛滥的重点。现在,广东、上海已经比较正规了。
近年来,国内各大运营商纷纷开始把采购权力大部分上收总部,商业贿赂行为已经大幅下降。上述西门子内部人士说,公司的很多订单都是通过团队拿到的,有些责任没法让一个单个的销售人员来承担。
知情人士透露,近年电信行业的灰色交易已经变得更为间接和隐蔽,以往的现金回扣不再是主流,一些新的方式正在流行,比如设备制造商出资送电信企业领导深造或其子女出国,以及与客户核心人员组建合资公司,对方入干股并分享收益。
类似的情况也在电力领域出现。尽管目前很多电站设备的采购在程序上已经日渐规范,由业主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进行招标,但容易产生灰色交易的空间依然存在。例如,设备制造商除了与业主进行接触外,还需要与中介公司的评标专家保持良好沟通,以便能在投标时获得优势。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在一份文件中也曾明确指出,随着电力改革的深入,企业改制以及涉及巨额资产交易的兼并重组、资本运作等领域,也逐渐成为商业贿赂的易发领域。
在跨国公司开展业务的其他一些领域,灰色地带也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跨国公司出于在中国生存和发展的考虑,也直接或间接地有所参与。尽管它们中的大多数对外宣称,以商业道德为准则,坚持诚信原则。
很多本土公司也无法远离灰色地带,他们的举动甚至较外资公司更为直接和明显。
“板子不能都打在我们跨国公司身上。”一位外资电力设备公司高层告诉本报,国内之所以存在灰色交易,除了法律不够健全以及执法不够严格外,买方也存在着寻租空间和利益需求。
“如果买方不要,谁愿意给?”他反问道。[!--empirenews.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