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草案过关有望 促降电信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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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在经十届全国人大第29次常委会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有望在此次常委会上过关。
《反垄断法》的精神是要通过惩罚限制竞争行为,保持市场竞争机制的良性运转,使得竞争这一市场经济的基石得以健康运行。因此受到电信业等行业的高度关注。
据了解,草案中涉及电信业部分的包括国家将无线电频谱资源授予移动通信企业使用的具体细则和要求。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李国光表示,移动通信企业具有独立地位,企业自身竞争力之外的政策因素垄断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与市场份额,就应多接受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制约,使收费标准回归和达到合理的状态,这是《反垄断法》权利与义务相平衡这一重要市场经济法律原则的体现。
据了解,《反垄断法》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被称为“经济宪法”或者“经济基本法”,目前世界上已有近90个国家制定了《反垄断法》。中国《反垄断法》从1994年正式列入人大的立法阶段,距今已有13年,此次审议已是三审。
据李国光透露,按国家正常立法流程,草案经多次修改和审议后如代表团半数以上通过则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颁布。“此次反垄断法草案有望通过审议,进入最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