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先听证再调国际IP电话资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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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央视报道,近日,中国电信做出了上调IP国际电话资费的决定,将从今年9月1日起,调整部分方向的国际IP电话业务资费标准。除冰岛、巴拿马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IP电话资费标准下调外,其他47个国家和地区的IP电话资费都有所上调。
有专家说,资费调整主要因为IP电话是“一项新技术”。但是,按常理,技术更新一般带来成本降低,相关产品和服务价格随之下降,可这次中国电信推行新技术,怎么就导致服务价格上升呢?作为消费者,我们难道没有权利知道“新技术”到底新在何处?推行新技术怎么就导致服务价格大幅上涨了?大幅度调整资费标准,是否经过了价格主管部门的相应审批许可程序?
起码从目前的新闻报道看,中国电信没有给出答案,相应的,公众对此也一无所知,似乎电信资费标准只要电信部门一公布,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这种不透明的决策机制,不仅严重背离当下所强调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也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买卖双方平等博弈的规则。而且,在当前许多涉及老百姓生活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都召开听证会的大潮流下,此次大幅度调整电信资费标准,为何没有经过听证程序?
其实,在调整社会公益性服务价格方面,是否召开听证会不存在“讨价还价”的空间,而是法律的必然要求。因为1998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23条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如今《价格法》实施已快10年,对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电信服务价格决策,相关价格听证会制度却还不能有效运行,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当然,在电信资费决策中引入听证会,也并非是一味要在“新技术”面前,反对国际IP电话资费标准的上涨,而是说通过价格听证会的召开,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同时,通过听证会这一公开的决策程序,引入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还可以有效避免“暗箱操作”弊端,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结果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