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正面回击泰国罚金事件:已经按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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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在泰国CAT与华为这个涉及金额庞大的罚金事件中,“买方”对分歧的意见显得更为高调。
8月28日,泰国CAT电信公司董事会公开向海外媒体表示,由于华为未能按期交付一个总价值71亿泰铢(约合人民币16亿元)的CDMA网络。CAT董事会目前尚未透露具体的罚款金额,称将于9月11日正式宣布。据海外媒体报道,有CAT高管透露,华为面临的处罚甚至会达到该网络的总价值的近三倍,达200亿泰铢(约合人民币46亿元)的罚款。
8月31日,一向低调处事的华为终于打破沉默,对于CAT公司以及媒体的报道向本报作出正式回应。
华为公司称,已经按期向CAT交付了CDMA网络,并通过CAT的初验。目前存在争议的是作为附加功能的免费升级服务(将CDMA 2000 EV-DO 从Revision 0升级到Revision A),此部分对网络的正常运营不存在影响,
华为同时坚持认为,“华为与泰国的公司均是商业往来,与政治没有关系”,此外,华为称,虽然泰国政府已经换届,“我们的业务仍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态。因为公众对通讯的需求是不会改变的,大部分的外国投资者对泰国的经济是充满信心的,华为也是一样。”
本报采访的包括中兴海外人士、信产部电信研究院电信专家陈金桥在内的众多业界人士皆认为:该事件不排除CAT出于运营成本考虑向设备商“争取更多优惠的动机”,“协商解决可能性比较大”。
华为正面回应
8月31日晚,处在事件漩涡中心的华为公司就泰国罚金事件向本报做出正式回应,回应主要包含四点内容。
1. 对有消息称CAT将对华为进行巨额罚款,华为感到非常吃惊,华为还在进一步与CAT进行沟通;
2. 华为按期向CAT交付了CDMA网络,在合同期限内,所有站点都安装调试完毕,已经通过CAT的初验。自2007年1月26日(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起,该CDMA网络已经正常运行,具备商业运营的条件。并且现网已承载用户;
3. 存在争议的是作为附加功能的免费升级服务(将CDMA 2000 EV-DO 从Revision 0升级到Revision A),此部分对网络的正常运营不存在影响,双方的争议只在于该业务的交付时间点。在合同中,对该业务的交付时间点有不同表述。
4. 为保证该项目的成功,华为和CAT双方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就有争议的部分目前双方正在进行积极的磋商。
受泰国政局变动波及
“据我们了解,泰国市场华为做得不错,每年有超过两亿美金的收入。这次罚金事件根本原因还是在合同条款的苛刻承诺上,受泰国政治变局的影响可能还只是一个局部。”
中兴通讯一位市场人士8月31日告诉本报说,他详细阅读了泰国当地的报道,从引发罚金事件的由头看,泰国CAT电信公司指责华为未按期交付一个CDMA网络的主要支撑理由的确是关于网络的升级问题。该人士说,从招标时就指出,该网络是一个“CDMA2000 1X+CDMA2000 EVDO”的组合网络,CDMA20001X是2.5G网络,而CDMA2000E-VDO是3G网络,该人士说,网络从2.5G向3G升级“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该中兴人士认为,合同约定中关于升级时间的交接的含糊是导致CAT大动干戈的直接原因,而他猜测说,泰国前总理他信的下台,CAT管理层变动也或多或少影响到了买卖双方对合同的理解。
该中兴通讯人士说,根据海外市场“类似的经验”,运营商做出此举,通常会要求“免费送一些设备和服务”。
实际上,从2005年CAT电信公司开始招标CDMA项目至今,泰国政局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种变化前后,华为在CAT公司中的待遇有些冷热不均。
CAT成立于1977年2月25日,是泰国两大国有电信公司之一。CAT主要处理国际话务和遍布全国的传送网络,此后,CAT成为泰国最大的国际话务运营商,处理数据卫星通讯和CDMA。2003年8月1日,CAT分拆出“泰国邮政”和CAT电信(CAT Telecom)两家公司。而与华为公司业务往来的即为CAT电信公司。
在泰国移动通信领域,GSM居绝对统治地位,泰国目前最大的移动运营商AIS和另外的两大移动运营商DTAC和TA Orange都采用GSM技术。CAT电信和其同为国有的兄弟公司TOT(前Telephone Organization of Thailand)共同提供GSM服务,之后为了促进电信竞争,CAT电信与和记电讯合资后开始进入CDMA运营。
按照泰国媒体报道,CAT电信过去在业务运营方面的决策与泰国前总理他信有着密切关系。公开资料显示,也就是在他信任期内(2001-2006),华为于2005年1月24日下午2点成功击败了竞争对手爱立信、摩托罗拉以及中国公司中兴通讯。“这在当时,业内认为是一件很震惊的事情。”一位电信设备商人士说,此前,无论是国内市场还是全球市场,华为的优势一向在GSM业务,而非CDMA,而CAT公司CDMA一役为华为树立了一个CDMA规模建网的典型成功案例。
他信的下台改变了CAT的运营方向:在他信主政时期,其曾推进CAT电信通过在泰国的证券市场IPO进行部分的私有化,该进程在2006年9月19日他信政府被武装推翻后宣布取消,此后,新上台的素拉育当局宣布了CAT与TOT合并的计划。
而究竟他信的下台对华为与CAT的合作是否产生影响,前述中兴人士认为,2005年华为胜出时,中兴亦感到惊异,但是按照当时华为的“出价”,可见华为已提早作出势在必得的准备,并非完全是他信的影响。
依然看好泰国市场
“泰国一直以来是华为的重点市场。今年泰国被定位成华为东南亚地区部的总部。”华为向本报表示,该事件不会改变华为在泰国市场良好的发展势头。
华为提供的数据显示,华为1999年开始在泰国开展业务,2001年正式注册华为泰国子公司,即泰国华为,下设技术支持中心、培训中心、物流中心。华为与泰国几乎所有的主流运营商都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国有背景下的CAT、TOT,以及非国有的AIS、TRUE等。而华为历年曾一再提到的在海外与运营商共发展的经典案例是,在泰国后起的TRUE公司,在与华为展开合作后,快速在全国建设了宽带网络,与华为的合作使TRUE成为了“泰国用户增长速度第一的运营商”。
华为目前在泰国市场累计销售已超过10亿美金,累计纳税超过1000万美金。目前华为泰国员工总数超过400人,其中泰籍员工比例约为80%。[!--empirenews.page--]
华为一位海外员工感叹称,尽管一向低调的公司甚少对外提及海外市场的艰难,但是“海外市场绝对是一件考验资金、耐心和智慧的事情”。
这中间包括,必须全面融入当地文化,以泰国为例,2005年底华为投资2000万美元在首都曼谷兴建培训中心,已经提供超过5000人/天的培训,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当地的运营商客户;另一方面,2004年东南亚海啸期间,华为也是最早恢复通讯、最早站出来帮助政府和人民的企业之一,并捐款泰币2600万元。
另外就是成本竞赛:公开资料显示,华为2005年以低于最初预料价格46.4%的71.99亿泰铢(约合1.87亿美元)价格竞标成功CAT电信CDMA项目。据业界分析,该项目除了利润低外,CAT电信给出的条件亦很苛刻,包括付款条件分三年付清、如延期则高罚率等。而华为依旧乐于低成本竞标的目的亦是出于“战略考虑”,彼时,华为在全球的CDMA规模网还较少,而CAT项目是在全国建一个覆盖51个省的网络,一旦建成,可以为全球CDMA市场的开拓树一个成功的标杆。
不容忽视的是,泰国及东南亚市场已经初步成为中国公司布局海外的成功落脚点。
华为海外员工多年前即提到,泰国与俄罗斯、中西非、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市场已经成为华为在海外的几大“粮仓”,无论是规模还是利润,华为在该些国家与地区的收益都已经初步显示了中国公司海外的胜利。
而据海外媒体近期报道,CAT的纠纷并没有阻止华为对泰国3G网络竞标的兴趣,目前,华为正在与阿尔卡特-朗讯、中兴在争夺3G合同。
事实上,像泰国这样的亚洲国家市场正成为中国电信设备商们的一个突破口。华为去年在全球实现了110亿美元的收入,其中20亿美元、约18%来自亚太地区,并且预计今年全球实现150亿美元,亚太取得24亿美元。
而根据最新的半年报,中兴通讯来自亚洲市场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125.18%,远远高于中国本土10.31%和非洲29.13%的增幅,并且亚洲市场的营收比例从16.8%增长到了26.1%.
在这份半年报中,中兴在一些市场如希腊、菲律宾、阿富汗、南非、意大利等新设立的公司,开始被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中——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成为中国公司的海外粮仓。
不得不应对的海外风险
“通讯市场是一个典型的全球市场。”华为海外市场人士说,与其它行业不同,通讯设备商如果不能在全球市场占据一定的规模,“肯定没前途”,他分析认为,正如爱立信、摩托罗拉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大举进军中国并迅速占领中国市场取得垄断地位一样,其“大背景的环境就是两个:中国的‘改革开改’和‘政通人和’”。
同时他认为,通讯市场是一个典型的“买方市场”,运营商主导的现象非常突出,当年爱立信、摩托罗拉在中国等国家市场遭遇的问题,华为、中兴在海外也同样会遇到。
2006年,华为实现销售收入656亿元,同比增长45%,其中65%收入来自国际市场,海外市场已经进入全面拓展期。而同期,中兴通讯在海外的收入业已占总体收入的超过40%。
据华为海外员工说,海外市场的确时常面临由政局动荡带来的风险,“这是无可避免的”。
海外运营的风险无处不在。中兴通讯(000063.SZ)2007中报就曾就海外运营中的风险作出提示:巴基斯坦拉瓦尔品第海关(Rawalpindi Collectorate of Customs)2006年曾向中兴通讯发出行政处罚通知,认为中兴附属公司中兴通讯巴基斯坦私人有限公司(Zhongxing Telecom Pakistan (Pvt) Ltd)进口货物报关不准确,向其追讨额外关税约人民币23,900千元及罚款约人民币324,000千元。
经协商,巴基斯坦拉瓦尔品第海关同意在2007年6月30日前,中兴补交税金约1.77亿卢比(折合人民币约2,200万元)可免除罚金。之后,巴基斯坦拉瓦尔品第海关又通知巴基斯坦子公司额外追交约6,200万卢比(折合人民币约800万元)的税金,中兴通讯认为“基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该争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董事认为本集团有充足的书面证据抗辩缴纳此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