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移动13%股权谋转让 挂牌价10.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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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大唐移动”)13%股权,挂牌价10.01亿元。值得注意的是,转让方要求,若本次股权转让不能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则转让方有权随时终止转让行为。
分析师认为,考虑到出让此13%股权并不影响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实际控股人地位,此次股权转让更像是为引入战略财务投资者,而转让方把交易完成时间限定在今年年底则很可能是希望通过此项交易的完成让大唐移动2007年度财务报表更加亮丽,不排除其明年将大唐移动推向资本市场的可能性。
据了解,标的企业大唐移动为国有绝对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8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研究、生产TD SCDMA无线通信系统及终端等。截至2006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资产总额为71.08亿元,上年度净利润亏损1.11亿元。大唐移动及其子公司上海大唐移动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共有银行短期借款2.84亿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2亿元,上海大唐移动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还有长期借款6700万元。
记者通过查询获悉,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大唐移动79.52%股权,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持有大唐移动13%股权。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是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全资子公司。
“作为TD SCDMA无线通信系统及终端的研发生产企业,大唐移动在研发端的投入相当大,所以存在较高负债的情况不足为奇。”银河证券分析师王国平告诉记者。
挂牌信息显示,在本次股权转让中,除原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外,若意向受让方为熟悉拟转让产权所属行业的特点,有资质在中国境内为标的企业提供包括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或实缴注册资本及净资产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且最近4个完整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也将享有优先受让权。但转让方声明本次股权转让尚未取得标的企业现有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从上述优先受让的条件不难发现,标的企业心目中的意向受让方必须对大唐移动未来业务发展有所助益,而转让方对于意向受让方的要求也很高:该意向受让方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内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其母公司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10年以上;该意向受让方不得谋求对标的企业的控股权,意向受让方及其关联方不得曾经、目前从事与标的企业目前从事的任何业务相竞争,并且不得投资、合资、参股或以任何方式与前述业务相竞争等。
王国平认为,此次大唐移动13%股权挂牌10.01亿,意味着目前这家公司的估值大约在80-100亿元。根据转让方提出的要求,能够在中国境内为大唐移动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意向受让方可以享受优先受让权,并且意向受让方不得从事与标的企业目前从事的任何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不得谋求控股,这就说明转让方实际上想要引入的可能只是财务投资者,而并非是与大唐移动有业务竞争关系的企业。毕竟,引入财务投资者尤其是知名财务投资者可以降低企业的负债,并为公司明年的资本运营创造条件,而转让方把交易完成时间限定在12月31日,除了财务报表方面的考虑外,不排除其明年将大唐移动推向资本市场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