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出台政策 扶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应用RF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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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出台《江苏省扶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为加快发展我省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纲要》(苏发[2005]16号)有规定,制定江苏省扶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所称的扶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是指省财政专项用于扶持为制造业配套的物流企业中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外贸发展资金。扶持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类型 :(一)以工业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产品配送为主的制造业物流企业外包;(二)以商品贸易、批发配送为主的物流中心;(三)以物流信息系统集成及信息技术推广运用为主的企业。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一)信息快速采集类的技术 1、自动数据收集(ADC)系统;2、条形码技术;3、射频识别(RFID">RFID)技术。(二)信息快速交换传输技术(电子商务) 1、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2、电子资金转帐(EFT)技术;3、互联网交换技术。(三)信息化管理的软件与信息第统 1、物流业务处理系数;2、信息平台服务系统;3、组织实施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四)运输过程服务(GPS/GIS系统全程跟踪、关键点跟踪等)。资金扶持的标准:直接补助费用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申请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个项目不重复享受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