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费下调需分步进行 两头欠债引发分歧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1月22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举行听证会,对《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进行公开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与运营商代表各执一词。一方面,消费者希望漫游通话费越低越好,甚至提议实现长话、市话和漫游通话收费统一;另一方面,运营商希望能够稳妥地进行资费下调,避免加剧电信业竞争失衡。
电信业是关系到国家战略安全的基础产业。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上,电信资费体制改革一方面要让人民群众享受到电信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更多的发展成果;另一方面也要积极稳妥地分步进行。电信市场有效竞争格局的逐步建立有利于最终实现消费者和运营商之间的和谐共生。
降价方案就低不就高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与以往由申请单位提出听证会方案不同,本次听证会由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牵头组织召开。
听证会上,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与管理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何霞表示,降价方案的制定遵循了四个原则:一是降低资费水平,减轻消费者负担;二是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三是与现行电信业务成本和其他电信业务资费结构、水平相衔接;四是积极稳妥、逐步推进。
基于上述原则出台了降价的两个具体方案。降价方案一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不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后付费用户上限标准每分钟0.4元,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6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另外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每6秒0.07元。方案二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电路,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差别收费,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7元,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3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何霞表示,方案一国内漫游状态下通话费上限标准平均下降了14.9%,方案二国内漫游状态下通话费上限标准平均下降了63%,但是后付费用户拨打当地电话的资费上限标准提高了每分钟0.1元。何霞认为,方案二在计算过程中依据“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三次进行了取低计算,这也保证了资费降幅较大。
消费者运营商观点迥异
站在不同的立场,消费者和运营商在此次听证会上观点迥异。消费者代表在普遍支持方案二的基础上,还提出了进一步的降价方案。而运营商代表则主要强调资费下调将加剧“一家独大”的竞争格局,明确反对实施方案二。
消费者代表、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戴崴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明确提出“方案一幅度太小,不赞成;方案二降价幅度增加,但是还有瑕疵,希望加以修正”。同时,他建议“漫游通话费还有较大的降低空间,应该继续下降”。
此外,还有消费者代表希望能够实现长话、市话和漫游通话资费的统一。两位消费者代表——— 四川成都大面中学教师黎香友和辽宁沈阳佐臣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沈长征都持上述观点。消费者代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张严方进一步提出,应该在中国境内依据长话、市话和漫游通话资费统一的原则,不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每分钟收取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每分钟收取0.6元,各省市按最低套餐标准制定。
五家固网运营商和移动运营商都对此次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下调“表示理解和支持”。不过,中国联通和三家固网运营商都对资费下调将加剧竞争失衡表示担心。中国联通综合市场部副总经理丁铭明确指出,由于公司CDMA网络正处于高折旧期,因此不能承受方案二的降价幅度,认为“方案二将使弱势企业的竞争力减弱”。不过,公司可以接受“略高于方案一的资费调整方案”。
中国电信市场部副总监朱正武表示,漫游资费下调将对中国电信整体经营带来较大影响,固网运营商处于电话用户负增长的尴尬境地。他总结说:“无论采取哪种方案,都将加快业务向移动企业发展,加剧一网独大和一家独大的局面。”
对于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阚凯力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总的来讲,消费者毫无疑问认为降得越多越好,企业代表有保留,尤其有些企业明确表示超出承受能力,这体现了消费者和企业所处位置不同带来的态度不同。在目前条件下,确实有很多体制上的障碍,首先一点就是电信业到底是公益性还是营利性行业。
“两头欠债”引发分歧
1991年,我国实现模拟移动电话人工漫游,国内漫游状态下在当地的通话费每分钟1.1元,双向计费。拨打国内长途电话时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1998年出现预付费业务后,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状态下不区分当地和长途统一收取通话费每分钟1.6元-1.9元不等,双向计费。2001年,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状态下当地的通话费主被叫均为每分钟0.8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时另外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标准改为每6秒0.07元。2005年后,我国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等四项业务实行资费上限管理,把原规定的国内漫游状态下在当地的通话费标准作为上限,鼓励企业通过竞争降低资费水平。
可见,我国漫游通话费一直呈现降价和政府管制逐步放松的态势。从经济学上来讲,在充分竞争的情况下,运营商应该将漫游费下调到消费者能够接受的程度,而不会出现出席听证会的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司长王占甫所说的“漫游通话费的下降相对较慢,与本地通话资费的差距进一步增大,已经出现不和谐因素,我们认为漫游费过高是主要矛盾,必须设法加以解决”的情况。
付亮表示,政府有关部门对消费者和运营商的“两头欠债”是导致消费者和运营商分歧较大的重要原因。他说:“对消费者来说,漫游费显然存在下降空间,但是政府希望通过鼓励企业竞争降低资费水平的效果并不明显;对运营商来说,电信业中国移动‘一家独大’,固网运营商处境艰难,国家早该进行的电信运营市场改革有所滞后,前几年该做的事情没有做,现在进行资费改革客观上确实可能会加剧电信业竞争失衡的格局。”
先竞争还是先降价?[!--empirenews.page--]
在消费者的诉求和运营商的现实困境之间如何打破僵局?是先建立运营企业之间的有效竞争局面还是先降价?虽然降低电信资费是大势所趋,不过,如何推进则要讲究策略。
王占甫司长表示,2007年初,国家对国内漫游资费进行评估,并将降低漫游资费作为2007年的重点工作进行推进,进行了一系列工作。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在会后接受采访时评估了资费调整可能带来的影响。他说:“资费降低可能给企业运营带来影响,有关电信企业静态收入减少,可能加速电信市场结构失衡的问题。”他认为:“电信资费改革既要老百姓得到实惠,又要推进社会发展。”
同步推进竞争和降低资费是否矛盾?付亮并不认同。他表示,从2007年来看,下半年移动运营商降价幅度明显低于上半年,运营商在竞争中感受到的价格压力不够强大,乐意维持高资费、高利润的局面。而建立有效竞争格局需要解决一系列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移动通信市场双寡头垄断的情况下,政府应该有效调节,并最终建立有效竞争机制。
分步调整、稳妥推进电信资费改革的思路得到国资委和运营商的大力支持。
国资委代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局副处长陈炳立认为,应积极稳妥推进电信计费改革,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他说:“方案一相对合理。既能起到有效降低资费的作用,又体现稳定的原则。”中国网通市场经理部副总经理李立新在听证会上建议,从企业承受能力出发,循序渐进,将调整资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从现实情况出发提出了“国家平衡、协调发展”的观点。他认为,消费者当然希望资费越来越低,但是大部分消费者还是会在理性的基础上要求降低资费。而中国固网运营商目前的增长率远远低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漫游通话费的下降将促进固网运营商不得不大幅度降价,使其经营进一步恶化。“实际上,有效竞争即使在英国和美国等先进国家也没有完全实现,这是一个希望。”
对此,曾剑秋教授提出,“国家必须要在意降价带来的影响,因为电信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的战略产业,因此国家要平衡各方利益,协调发展。”他建议,漫游通话费的下调幅度不要太大,要分步进行。同时要对方案实施结果进行评估,不能影响国家的根本利益。
鼓励竞争达到和谐
听证会上,如何形成竞争机制,加快电信资费改革,实现消费者和运营商的和谐共处成为焦点。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都表达了通过改革达到和谐发展的观点。
曹长庆司长在总结发言中指出,电信资费改革既要让老百姓得实惠,又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可以从价格以外的方面采取措施,解决企业收益不均衡的问题。要鼓励竞争,开放移动电信市场。
王占甫司长认为,电信行业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关乎长远利益的问题将通过进一步推进电信体制改革和发展模式上改革,包括实现全业务经营加以合理解决。资费改革总的取向是逐步建立电信资费的市场化形成机制,鼓励竞争,推进电信资费的健康发展。
与会的固网运营商代表则强烈呼吁尽快实现全业务经营、发放移动牌照。中国电信朱正武建议优化竞争格局,政府机构尽快发放全业务牌照,给固网运营商发放移动牌照。中国铁通市场部副总经理王桂芝建议尽快推进基础电信企业的全业务经营。
无论是推进全业务经营还是发放移动牌照都不是消费者真正关心的事情,对于消费者最为关心的何时能够享受到资费下调带来的实惠。许昆林副司长表示,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将认真研究听证会上的意见并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争取在最短时间出台下调方案,让消费者得到实惠。不过,对于最终将采取什么样的下调方案,与会各方都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