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公告(2007年第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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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信息产业部拟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听证会,两部委已委托研究机构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听证会将对其进行公开听证。
本次听证会代表由以下几方面构成: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消费者代表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方案将于听证会材料送抵听证会代表后公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