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3G专利纠纷触礁 博通名利双收大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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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一位联邦法院法官日前作出判决,判定无线芯片制造商高通公司必须立刻停止销售侵犯了博通专利的3GWCDMA蜂窝式芯片。
但美国地区法官JamesSelna裁定,高通可以继续销售几款侵犯了博通三项专利(博通拥有至2009年1月份)的芯片。
高通还被限制只能销售在2007年5月29日之前供应的芯片,而且只能向在这一日期之前拥有的用户销售-因为一位加州SantaAna的法官发现它侵犯了博通的专利。
高通一位女发言人表示,该公司的律师目前正在审查此决议,但没有立刻作出评论。在一项声明中,博通总辩护律师DavidDull表示该公司对“今天的判决表示高兴”。
Dull指出:“博通不应该和利用我们自己的专利的公司竞争,而这一禁令将让高通停止这么做。”
WCDMA移动无线技术能为移动和便携式无线设备带来比北美大部分网络都要快的高速数据率。
高通还必须在2009年1月31日之前的这段“最后的时期”里,向博通支付其销售芯片的强制授权费。
这位法官判定一项涉及到手机视频压缩的专利授权费为6%,一项有关不同网络之间同步通信的专利的授权费为4.5%。
他要求博通和高通必须商定第三项有关对讲式技术的专利的授权费,或者准备好在2008年2月29日听证会上对法庭提出合适的授权费比率。
SprintNextel公司将于2008年第一季度把这个被其称为QChat的功能添加到它的采用了高通芯片的手机中。
Selna裁决,在“最后时期”结束后,高通将永不能再侵犯博通这三项专利。
博通曾要求法官判决高通为两项被其侵权的专利支付18个月的强制授权费,并禁止高通销售用于实现QChat功能所需的芯片。高通提议支付三倍于“合理授权费”的费用,以便能够继续利用博通的专利技术而不会被施加任何禁令。
Selna还命令博通和高通必须在2008年2月听证会前,就如何处理高通“围绕被侵权芯片进行设计”的工作提交一份联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