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廷润炮轰地铁垄断通信接入属违法行为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C114消息 在今天召开的2008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研讨会上,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研究所何廷润对北京地铁10号线手机信号覆盖所引发的地铁运营方和电信运营商之间的争议进行了阐述。
何廷润指出,《电信条例》第45条规定,公用电信网建设应接受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显然,地铁民用通信平台属于擅自建设。”何廷润说。
在奥运召开之前,北京市一条新地铁线路开通,但在最初的阶段乘坐10号线的乘客却并不能使用手机,由此引发了地铁运营公司和移动通信运营商因为高额的信号接入费用而引发的矛盾。
目前,地铁公司在进行建设时,会与通信设备厂商进行合作,对地铁内进行通信信号的覆盖。然而,当电信运营商要接入信号时却需要向地铁运营公司支付高额的接入费用。双方互不妥协,矛盾自然无法规避。
南京地铁接入手机信号的谈判经历了两年,北京1号、2号线到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区域不通手机信号,即便是北京地铁10号线现在已经开通了手机信号,但完全是迫于政府全力保障奥运的压力,地铁和电信两方面还没有将费用具体落实。
所以,何廷润认为,地铁对公共资源的垄断和缺乏公共产品意识,是造成地铁移动通信纠纷的根源。“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不作为是助长地铁垄断和违法行为的根本,不能依据法律法规解决,将对移动通信建设造成严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