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等旗下企业联名反对港交所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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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0388.HK)原定于本周四(2009年1月1日)起将推行一项新的上市规则,要求延长上市公司董事在业绩公布前的禁止买卖期。不过此举遭到业界激烈反对。
昨天,有超过200家上市公司、个人及证券业组织联名以公开信形式,在香港各大主要报章刊登广告反对新规。这个长达264个目录的名单,涵盖了李嘉诚、李兆基、新鸿基地产郭氏兄弟、郑裕彤、陈启宗等数位香港重量级富豪的旗下企业,其中不乏香港蓝筹公司;另外一些商界重要人物也以个人名义联名上书,东亚银行(00023.HK)主席兼行政总裁李国宝便是其中之一。
港交所现有的上市规则要求,上市公司董事在公布业绩前后一个月内,禁止买卖该公司股份。而目前正在讨论中的新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在财政年结和半年结后,直至业绩公布前这段时间内,有关公司董事均不得买卖该公司股份。
第一上海证券公司的股票策略师叶尚志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正在讨论的新规可能会将禁止买卖时间从原来的一个月大幅延长,具体延长时段视各个公司情况而定;如果上市公司需要公布年终、半年期或是季度业绩,其董事禁止买卖期会更长,业界估计延长后可能达到6至9个月。
上述公开信向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证监会和港交所表达了对新规则的强烈不满,并要求港交所取消有关新规。公开信声称,新修订内容损害了香港证券市场的活力和生机,更削弱了董事作为投资者之一的应有权利和功能,无助于吸引有识之士出任上市公司董事,其结果可能会令那些香港上市公司放弃香港而转至其他市场,并影响到其他公司赴港上市的意愿。
公开信同时指出,长时间限制董事买卖股份,会使得有关股份失去重要的稳定股价的支持力量,对流通性造成负面影响,并让外资大鳄有可乘之机,这可能会损害到大小股东的利益。
这些联名者认为,现行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内幕交易的监管规定,以及港交所就严禁擅自利用股价敏感资料相关规则所提供的保障,对董事买卖股份已经有足够的监察和控制,进一步收紧现行机制实际上是矫枉过正;同时,联名者质疑港交所进行如此重大的修订,其咨询过程是否过于仓促。
业界人士指出,其实反对者不止上述200多家公司及个人,由于恰逢圣诞长假,香港众多上市公司无法签署有关联署声明,不过从数量上看,已联名表态反对的公司已经较上周的100家激增。
港交所发言人昨天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并没有就公开信作回应。他表示,港交所早在今年初就向市场进行了公开咨询,到7月份时整理出了相关建议,并于11月提出规则。而在7月份市场咨询停止之时,港交所回收的105份意见中,只有30份持反对态度,其余大部分均持赞成态度。
按程序,新规则今天将会送交香港立法会进行讨论,而港交所上市委员会将于今天下午再次进行综合讨论,最后决定是否对新规定进行修订或继续执行。而如果要对最终的新规定进行修订,尚需获得香港证监会的批准。
港交所发言人接受本报采访时,拒绝猜测最终会否延迟或搁置执行新规定。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新闻官则表示,已经得悉市场人士对新措施表达关注,相信两大监管机构,即证监会及港交所将跟进有关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