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诉工信部小灵通退市文件侵权:未听证应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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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小灵通用户时先生到一中院起诉工信部。他认为工信部取消小灵通的文件没有进行听证,请求一中院撤销该文件。
称文件侵犯财产使用权
今年2月13日,工信部发布《关于1990-1920MHz频段相关事宜的通知》,决定1900-1920MHz频段无线接入系统应在2011年底前完成清频退网工作,其所用频率无条件收回。
时先生说,“1900-1920MHz”是小灵通使用的频段,工信部等于是强制停止电信服务合同。他在起诉书中称,因为小灵通资费合理,是为中低端用户提供的基本通讯服务,他从2004年开始使用小灵通。一个产品不能由行政部门下文件就停止服务,而应由市场决定。工信部的文件侵犯了他对小灵通的财产使用权。
请求撤销文件进行听证
时先生表示,行政许可法规定,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听证,工信部没有事先告知用户,也未举行听证,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公平行为。据此,他请求一中院确认工信部文件违法,撤销文件,判决工信部举行听证会,重新做出行政行为。
一中院已接收诉状,将在7日内答复时先生是否立案。
律师观点
文件涉嫌滥用行政权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说,工信部的文件强制让小灵通3年内退市,这在客观上造成用户不得不接受高端电信服务产品,有“滥用行政权强迫企业实施垄断经营的嫌疑”。
董正伟表示,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信,请求对工信部文件审查,并确认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