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小灵通身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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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工信部一纸公文宣告:小灵通将在2011年底前完成清频退网工作,以确保不对1880~1900MHz频段TD-SCDMA系统产生有害干扰。一时之间,舆论哗然。
诚然,技术落后的小灵通退出市场是早晚的事儿,是通过市场竞争下的正常死亡还是主管部门的行政割腕?这就值得推敲了。在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下,7000万小灵通用户的赔付又是一个摆在政府和运营商面前的问题。
小灵通自1998年进入中国以来,一直饱受争议。反对者抨击其技术落后,支持者则通过市场需求检验了其“存在即是合理”的现状,争论的最终结果就是:2002年信产部将小灵通定位为固话的延伸和补充,暂时将属于3G的频段借与小灵通使用,本着“不鼓励不支持”的态度默许了小灵通的存在,当时信产部的初衷也考虑了网通和电信两家苦于没有移动业务牌照,缺乏新的收入增长点,也算是对南北拆分电信后所做的错误决定做一个补偿。
如果小灵通能够比照当初寻呼行业的管理,或许争论不会如此。寻呼行业在市场鼎盛时期也曾达8000余万的客户,全国寻呼台近2000家,随着通信技术的革新,即时通信成为人们的显性需求,寻呼客户纷纷退网,寻呼台也随之倒闭转产。但中国联通所经营的全国最大的寻呼公司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仍然坚守,直至2007年,对在网寻呼客户经过转网补贴等方式圆满解决后,才向当时的主管部门递交了关闭寻呼公司的申请。
而现在,主管部门通过一纸文件就剥夺了小灵通的生存权,用户的使用权,运营商的经营权,确实有对市场过多干预之嫌。打着为TD让路的旗号显然并不能消除人们心中的不满,况且在人们不知道TD为何物的情况下,人们迷茫的心理也更加会左右到消费行为。政府这样三番五次公开支持TD,显然不是在做本职工作。
已有好事者将7000万小灵通的终端补偿所需要的费用算了出来,初步估算的是210亿元。于是,摆在案头的问题是:十余年的小灵通通信赔偿如何给付?不同价值小灵通客户产生的通信贡献率明显不一致,如何均衡?而仍需享受如此低价通信资费的递延收益如何保障?
很显然,通过单位个体数量来给予补偿是不合理的,因为客户不是等值的,而让电信、联通来承担损失同样是不合理的,因为他们并未强制用户使用和退网,而递延收益的保障更是各运营商关心的问题,毕竟小灵通用户的ARPU值不能和3G比,就是比起2G客户来说也要差一倍还不止。换个角度说,如果频段资源被征做公益事业,那么显然政府是应该买单的,但现在政府“征地”的目的并不是公益事业,而是一种盈利性的经济实体,那么买单的人显然应该是在有限的财政补贴下的投资方等价补偿,而所产生的递延补偿同样应该由投资方来承担。但这样的补偿方式政府一定不会同意,为什么呢?
因为小灵通从一开始诞生的时候就被政府部门冠以“不鼓励、不支持”的态度,甚至是不合法的通信服务。所以作为批发商的运营商应该多少为其在政府默许的状态下发展这种不合法的产品承担部分责任,毕竟电信和网通是前期发展中受益的一方。在这起事件中,受益最大的是中国移动,既获得了频段资源,又打击了竞争对手,不管一石几鸟,后期的受益方不应该成为看热闹的人。作为政府,则应为其先默许小灵通发展后又斩断其发展,来承担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责任。
所以,对现有7000万用户的小灵通的权益保障就比较明了:中国网通和中国电信承担前期业务发展中受益的终端补偿;中国移动承担频段投资方的用户递延收益补偿;政府则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承担不同价值客户之间的差额补偿及补偿运营商支出的超额部分的递延收益。这样处理,或许真能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