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山寨机不能标榜 自主创新不应“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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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呼吁为山寨手机“正名”之声不绝于耳,甚至某市政府部门也声称:把山寨手机理解为自主创新的初级产品、“草根市场”自有品牌和民营高科技产业走进口替代发展之路的生力军。但笔者认为,这是混淆视听之说。
首先,改革开放30年的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己趋成熟,而成熟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环境的产物。恰恰在遵法守法上,山寨手机却背道而驰。山寨手机被津津乐道的低价,主要是靠偷漏17%国家增值税。据不完全统计,仅深圳市山寨手机每年偷逃国家税款近100亿元。
还有不按法定程序进行型号核准、入网检测而省去的费用,低价低质元器件以及没有任何售后服务的投入,明显违犯了国家税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电信和无线电管理条例。
被推崇倍加的市场快速反应,无非是靠仿名牌和假冒产品的代名词,触犯了专利法、商标法。
如果我国的企业都可以随意违法,随意偷漏国税,随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不受惩罚,反被称为“自主创新”或“草根精神”加以“正名”,那么还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存在吗?
其次,成熟的市场经济也靠诚信的社会环境。山寨手机以仿名牌和假冒产品为荣,还有私自粘帖入网标识,显然无诚信可言。更为严重的是,将不遵守法律法规接受型号核准、入网检测归结为需缴纳巨额费用和等待时间(此点政府部门应当尽快加以改进),从而掩盖了山寨手机为一己之利,置无线电环境安全和通信网安全于不顾;置消费者电磁辐射安全于不顾的的面目。
如果手机都不核准和检测,它的危害比前年泛滥的大功率无绳电话更严重,使用者受到的电磁辐射比人们谈之色变的基站更历害。曾记否,三聚氰胺、苏丹红、毒大米事件令我们深恶痛绝,并一致谴责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检测手段不到位,为什么到了山寨手机却认为政府执行保障电磁环境安全和通信安全,特别是保障用户健康安全的措施成了多余。
切记看不见、摸不着的电磁波在劣质低价和不经任何法定检测的山寨手机里,同样会制造出不亚于三聚氰胺、苏丹红、毒大米的祸端。
因此,笔者认为山寨手机不能“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