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京生:通信资费改革将成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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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了《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网营业区间结算标准的通知》,通知要求,在本地网范围内,不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固定用户相互呼叫,当主、被叫用户不在同一营业区内且使用被叫方营业区间电路时,主叫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向被叫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支付结算费0.06元/分钟。通知明确要求各电信运营商要严格执行新的标准,也就是说电信运营商从今年6月1日起,固定本地电话网营业区间结算费将由原来0.15元/分钟下调至0.06元/分钟。
该通知公布后,有媒体就报道了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某专家说国家要取消手机漫游费和固定电话月租费,也并非没有来头。后有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政府主管方面予以否决,也有专家认为实施的可能性不大。但有一点是明朗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各项管理上,特别是在信息通信管理上曾出台了不少法规和文件,显示了大部制运作的力度。包括对电信运营商在通信资费上引导,为进一步改革的调研实施正有计划有步骤地在积极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三大电信运营商今后的规范经营和管理发挥积极的作用。
关于手机漫游费和固定电话月租费,一直成为人们声讨的焦点之一。而电信运营商亦意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我们不能看出,电信运营商在推出的各类电信业务套餐中均主动淡化了手机(月租)漫游费和固定电话月租费的字样。比如:中国电信移动业务的“商旅套餐”,客户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此类套餐后主叫本地和外地和漫游都是一个价;中国电信固网宽带业务“我的E家”产品,就是将电话月租费融入到了套餐里面,比实际单项选择后的费用要实惠不少。从本着为客户着想来讲,企业还是很有诚意的。
至于固定电话月租费、手机月租费(最高为50元)及手机漫游费,在笔者看来,要对此进行全面彻底的改革与调整恐怕不是某家电信运营商所能解决的事,更多的是需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积极应对市场焦点或热点,努力协调与研究,根据国情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就像解决取消电话初装费那样来研究现有的通信资费标准的突破口,在目前来看显得更为迫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