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Chrome说起 Google为何"剽窃"苹果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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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国际报道 往近处说,苹果的创意非常棒;往远处说,Google自身缺乏苹果的创意。
苹果以保密而著名。员工获得的新产品名称通常是不同的编号,因此无法相互议论相关产品。销售商和零部件供应商如果泄密将遭到严惩。发表有关苹果新产品信息的博客将遭到律师的追究甚至会被苹果买断。
据说苹果今年初对史蒂夫-乔布斯健康状况披露不及时的模式已经引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查。如果苹果试图向竞争对手隐瞒信息,却有一处遗漏,那就是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他既是Google CEO,又是苹果董事会成员。
Google上周公布了将尽快推出面向PC和上网本的操作系统,这一举措将使Google与苹果形成直接竞争关系,因为苹果有自己的操作系统平台,是Google最近一次对苹果创意的模仿。
这能说施密特是间谍吗?当然不能。相反,这是Google和苹果两种不同文化之间平行发展的产物:苹果是“主动出击者”,Google则是“被动反应者”。这正是Google涉足苹果许多业务的原因。双方只是非常意外地成为了竞争者,而他们似乎都没有意识到这点。
先从Google最近公布的Chrome OS说起,该操作系统支持x86和ARM芯片架构,是Web的优化版本,基于开源Unix操作系统的变种,主要面向上网本和低价PC。而苹果的操作系统OS X也支持x86和ARM芯片架构,苹果鼓吹其上一代NeXT Step也是基于Web,基于开源Unix操作系统的变种Darwin,面向所有尺寸的计算机,涵盖范围从大型服务器到微小的iPod touch音乐播放器。
尽管Google在公布Chrome OS后不久,施密特表示将考虑退出苹果董事会,但他坚持已经在6年前就介入操作系统业务了。这意味着Google在施密特于2006年加盟苹果董事会之前就有了推操作系统的创意。
两家公司的竞争不仅仅局限于操作系统领域。苹果自2007年1月推出iPhone后,Google马上跟进,于2007年11月推出自己的智能手机软件Android平台。实际上,施密特曾要求自己在苹果讨论iPhone时回避。
苹果于2007年6月发布了Windows版Safari Web浏览器,Google于2008年9月推Windows版Chrome Web浏览器;苹果针对自己的Mac计算机提供完整的办公软件,Google也提供有自己基于Web办公软件Google Docs;苹果提供电子邮件服务,Google也有电子邮件服务。
当然,苹果和Google是两家完全不同的公司。Google提供免费搜索服务,便于销售广告;苹果则以设计漂亮的PC、服务器和新设备吸引消费者。两者的不同文化使双方的发展更为神秘。苹果已经推出了从操作系统到字处理和Web浏览器等产品,成为一家软件公司。
Google原本是一家制作软件的公司,但却未被定义为软件公司。那么,Google为何要处处效仿苹果呢?或许是Google没有更好的创意。数年来,Google在搜索广告业务之外的领域连遭打击,从未在其他领域站稳脚跟。截至3月底,Google季度广告营收由上年同期97%的比例增长至98%。
相比之下,苹果则在新市场如鱼得水:2001年1月发布了iTunes应用软件,10月份发布iPod。首先通过iTunes销售电影,然后使视频登陆iPod。2007年将iTunes转型为连接iPhone和PC的平台。结果是,苹果的营收流由iPod和数字媒体业务转至iPhone和苹果电脑,而前两项业务在十年前压根就没有过。
在某种程度上,苹果的“创新执着”更有意义,其计划远远超越了传统上市公司的能力。因为苹果的产品和服务都非常棒,所以任何有关苹果的信息都是新闻。不过,对施密特却是个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