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电子与CEC解决债务纠纷 开始重组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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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消息,夏新电子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与实际控股股东中国电子(英文简称CEC)就借款一事达成调解协议。知情人士透露,这一表面上有些蹊跷的公告实际背后是夏新电子开始实质性重组的一步。
中国电子与夏新电子公布之间债务问题
上述公告十分复杂,且令人感觉费解,主要讲述了夏新电子与实际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之间的借款关系,并同时透露中国电子起诉夏新电子。
公告称,2008年1月25日,中国电子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工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2008年1月25日至2009年1月25日期内工行对夏新电子提供的融资、担保等业务,在33700万元额度内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其后夏新电子与工行签订了三份借款合同,并与工行借款2810万元、3190万、281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由中国电子在《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承担连带责任。
2009年3月13日,因夏新电子不能按期偿还债务,中国电子根据代偿协议为夏新电子向工行代偿了债务。但是,夏新电子至今无法向中国电子偿还前述三份借款合同项下的代偿款共计8810万元,中国电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夏新电子支付代偿款;2、中国电子对夏新电子“amoi夏新”整体商标在代偿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夏新电子承担诉讼费用。
根据调解书所示,夏新电子应于2009年8月5日前偿还中国电子代偿款项共计8810万元,若未在期限内还款,中国电子有权依法对其“amoi夏新”整体商标的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商标的价款优先受偿,并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受理费用由夏新电子承担。
夏新电子重组序曲
知情人士透露,实际上这只是夏新电子重组的序曲。由于两大股东中国电子和厦门市政府之间之前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夏新电子重组一事已经拖延1年有余,但最近双方可能已经就夏新电子重组形成定论。
据悉,夏新电子可能要先剥离债务给厦门市政府,由厦门市政府下属企业消化,然后进行重组。夏新电子与中国电子之间解决债务问题只是第一步。目前,夏新电子的品牌价值仍然非常高,因此,无论中国电子还是厦门市政府并不愿意看见其消失。
此次公告中所称的中国电子起诉夏新电子并非中国电子对夏新电子有意见,而只是一种重组中的程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