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楷寓所遭警方搜查 疑涉电讯盈科私有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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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涉电讯盈科私有化事件,李泽楷迄今一直不在香港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电讯盈科因私有化而爆出的“种票疑云”(“种票”指在相关公司股东集体投票前,知情人提前布局入股,以影响该公司最终决策的行为),不单在去年4月被上诉庭3位法官一致否决私有化,裁决更指有人明显操纵投票,事隔快一年,警方商罪科最近就此案展开全方位调查。
据了解,警方曾搜查电盈主席李泽楷在香港多达3个寓所及富通保险等多间公司。而案中多名关键人物,包括财经界猛人袁天凡、前富通保险高层林孝华等,均被商罪科探员邀请至警署协助调查。
警方在行动中曾搜查全港十多处地点,反映调查对象涉及众多人士,当中包括李泽楷分别位于石澳及山顶共3个寓所,过程中李泽楷并不在场,据知,李泽楷由搜查当天(2月10日)至今一直不在香港。
该报获得的消息指出,商业罪案调查科确实曾在农历新年前搜查李泽楷位于港岛南区的大宅,并曾搜查富通保险等多间公司,以调查电盈私有化期间怀疑涉及“种票”的案件,行动非常低调。
警方发言人表示不会评论个别案件,李泽楷的代表律师Martin Rogers指出:“我们不认为李泽楷为调查对象,并相信盈科拓展或电讯盈科的任何高级管理层没有介入任何不法事宜。我们将全力配合有关调查,并希望事情能尽快得到解决。”电盈发言人指公司不适合评论事件。
据了解,电盈的大股东盈科拓展及联通集团于2008年底提出私有化,私有化作价由每股4.2元提高至4.5元。去年2月股东大会通过私有化议案,等待法庭作最后拍板。但证监会指袁天凡与前下属林孝华策划“种票”,两人秘书更私下安排股东大会受托的投票表格,遂要求法庭否决私有化。经过原审及上诉审讯,上诉庭裁定出现不诚实的操控投票,电盈最终放弃上诉到终审法院。
律师说法:李泽楷或涉误导证监会 最高可判入狱2年
本报讯 据香港《明报》报道,据熟悉商业案件的法律界人士估计,这次搜证的一个调查方向,是调查是否有人误导证监会、抑或向证监会提供虚假声明。
熟悉商业案的律师指出,李泽楷是电盈主席,虽然在电盈私有化聆讯中,矛头没有直指向李泽楷,但若董事局决定私有化,常情下主席及有关高层不可能不知情;加上私有化聆讯中上诉庭曾猛烈抨击电盈私有化动机,故警方绝对有“筹码”继续调查。
由于香港法例并无规定“种票”不合法,故警方唯有按照现有法例调查。该律师估计,一个调查方向是调查是否有人误导证监会。根据法例,任何人向证监会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陈述,以支持该名人士或有关人士向证监会提出的申请,同时他也明知道有关陈述属虚假及具误导性,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若以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罚第6级罚款(即5万至10万元)及监禁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