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央企业绩考核不“唯利是图”:两年不达标就换人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2010中年央企业全面进入经济增加值考核的大考时代,这一项新的考核体系将驱动中央企业增强成本意识,做大做强主业。
2010年对于三大运营商意味着什么?不仅是1635亿3G直接投资后的沉淀与梳理,也是央企经济增加值(EVA)大考元年的自信与忐忑,更是对出资人首次全员业绩考核的适应与磨练。
近日,国资委在一周之内先后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两项央企考核新规,从企业价值体现和彻底消除考核死角两个方面自央企负责人第三个任期开始对中央企业进行全面的监管。
EVA大考
从今年开始,中央企业全面进入经济增加值考核的大考时代。所谓经济增加值是指核定的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按照《考核办法》规定,国资委对央企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两项基本指标分别占30个基本分和40个基本分。这意味着EVA对央企的重要性已经超过利润。
国资委主管央企业绩考核的副主任黄淑和明确表示,2010年央企业及考核全面推行经济增价值指标是为了强化价值创造导向,引导企业更加注重资本使用效率,做大做强主业,强化风险防控。
事实上,三大运营商负责人对于经济增加值这个概念并不陌生,早在2008年时国资委就宣布在2010年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考核,当年电信央企作为试点企业率先在中央企业中引入EVA考核指标。而业界颇为关心的三大运营商业绩考核分类指标,由国资委根据电信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核心竞争力等因素确定,具体指标值将在三大运营商负责人与国资委签订的责任书中确定。
国资委研究中心专家告诉记者,EVA指标提醒央企管理层,债务也好,股权也罢,所有的资本都是有成本的,扣除所有成本之后的那部分,才是真正的盈余。它会防止一些公司出现“数字”上的业绩水分和利润虚高,让“数字”真正回归自己,显示它真正的功能和作用,让管理层了解公司价值升降的真实情况。
两年不达标就换人
在全面推行EVA指标的同时,《暂行办法》还规定,根据业绩的完成情况,国资委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实施奖惩,并把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任免的重要依据。
《暂行办法》要求,要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即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并要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根据国资委要求,三大运营商负责人须在每年第四季度向国资委报送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上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或者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
国资委明确表示,未完成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或者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且无重大客观原因的,对企业负责人予以调整。
全员考核除死角
如果说经济增加值和两年不达标即换人是对运营商负责人的直接考评,与《暂行办法》时隔不到一周后颁布的《指导意见》则进一步明确,业绩考核涵盖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副职、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从集团公司到所属全部子企业或单位、全体员工。
国资委统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对企业副职、职能部门的考核制度还不完善,薪酬分配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平均化倾向。全员业绩考核,关键就在一个“全“字,实现考核的全方位覆盖,彻底消除考核死角。
对于运营商而言,对下属企业和员工的考核具体涵盖哪些指标?根据国资委的要求:考核一定要有针对性,对下属企业负责人重点考核资产经营效率、资本回报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对企业员工的考核,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一位运营商人士对记者表示,集团公司早已对各岗位建立起考核指标,但是对一些公司领导如何考核并不清楚。
对此,国资委也明确指出,对企业副职和职能管理部门的考核,要认真听取基层群众和所属单位的意见,切实接受职工群众监督。